(记者 朱茵)
兰生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原总经理常中因涉嫌贪污案,日前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方指控常中对千万余元国有资产流失负责。
在法庭上,检察院公诉人员指控:常中在1993年3月到2000年3月,在任国有企业——
上海远洋事业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兼任该公司下属上海远洋船务工程公司经理期间,虚构“外商”投资,借用日本长富产业株式会社的名义,用远洋实业总公司的资金成立了虚假的合资企业——上海瑞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并指使他人采用虚构合同、篡改传真件等手法,于1994年2月从船务公司划款25万美元作为日方的投资资金。之后,常中通过对瑞洋公司增资扩股等方式玩起乾坤大挪移,使国有资本一次次减少,最后干脆失去了控股权。到了1996年10月,常中干脆采用虚假增设瑞洋公司股东等方式,指使财务隐匿公司财产111万美元,并隐瞒了公司资产全部由实业总公司投资的真实情况,将远洋实业总公司投资应得款1388万余元留在瑞洋公司。
另据检察机关指控,在2000年6月至12月,常中在瑞洋公司报销了其住房装修费5.3万余元,为此,市检二分院认为,常中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使国有财物计人民币1388万余元脱离国有企业控制,个人实际非法占有人民币188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据悉,常中在2004年4月,因擅自动用公司巨额资金,在海南橡胶中心批发市场进行橡胶期货炒作事件而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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