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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状告长江电力股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 00:44 北京娱乐信报

小股东状告长江电力股改

  信报讯 (记者 仇兆燕 黄靖涛) 尽管绝大多数流通股东在现场投了赞成票,但长江电力在股东大会上不期而然遭遇了一场官司。

  “由于流通股股东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因此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我们已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对长江电力的诉讼。”在上周五的长江电力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改方案投票前,北京中德盛投资顾问管理公司的代表郝侠在发言时突然宣
布。

  据介绍,中德盛投资顾问公司于2005年7月5日才刚刚买入长江电力1000股。

  在郝侠交给记者的起诉书中,记者看到包括长江电力董事长李安永在内的11名长江电力公司高层都成为了本案的被告。中德盛提出的诉讼请求为,判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十五次会议决议无效;判令停止按董事会决议内容实施本公司非流通股票上市交易。

  郝侠认为长江电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过低。不能补偿流通股股东在长江电力股份实现全流通后的损失。其次,长江电力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定价原则和具体测算方法明显缺乏科学根据且极其不合理。长江电力董事会采用的对价计算市值恒量法并没有学术上和其他方面的依据,从而确定出来的对价方案也必然是不合理的、有缺陷的。这违反了我国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公平原则;并严重侵犯了流通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面对郝侠的质疑及打官司的说法,长江电力的高层并没有做出任何评价。长江电力的股改方案的表决情况也未因此受到任何影响。最终以股东大会现场流通股表决95.04%赞成和全部流通股表决96.76%赞成的高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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