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公告控股股东出售低线为12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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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 08:1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永新股份(002014)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补充承诺。 永佳集团承诺,在遵守原承诺的基础上,永佳集团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在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价格将不低于每股人民币12元。
作者:记者 李小宁 (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