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化工遭谴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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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 07:43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 董砚龙2日北京报道】 业绩预告多次变更 预亏时间严重滞后 昨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公告,对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北化工”)以及包括问题独董吴昌侠在内的公司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
经查明,西北化工2003年度亏损,但在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未对2004年全年业绩进行预计;公司于2005年1月21日发布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称,公司2004年度将实现扭亏为盈;而在2005年3月29日,西北化工再次发布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公司2004年度全年亏损。 由于西北化工业绩预告多次变更,且预告亏损时间严重滞后,其有关董事也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对西北化工及负有主要责任的董事杨德茂、李小文、郭垒、罗志河、金城、曹忆峰、李鸿洲、吴昌侠予以公开谴责。 对于西北化工及相关人员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深交所给予的公开谴责惩戒,深交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中。 深交所重申,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C5)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