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电力试点方案通过 称股改后再融资不是圈钱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 06:50 第一财经日报 | |||||||||
首家央企通过股改方案 本报记者 任亮 发自北京 昨日,在国投电力(资讯 行情 论坛)(600886.SH)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专项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这也是试点公司中首家股改方案获得通过的央企。
参加投票的非流通股股份和流通股股份合计为4846775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01%。其中参加投票的股份中479595188股赞成,同意率为98.95%;参加投票的流通股股份为153320676股,占全部流通股股份的71.43%,其中148238342股赞成,占参与投票的流通股股份的96.69%。这与此前公司董事长卜繁森预测的流通股股东投票率70%,通过率80%相比要高。 卜繁森在会上表示,国投电力作为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电力业务唯一的资本运作平台,是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未来发展电力业务的主力军。此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于国投电力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对于有融资需求的国投电力来讲,股改方案的通过将有利于建立一个有效机制。卜繁森认为,再融资也变得很简单,因为所有股东同股同权,也不存在“圈钱”问题了。 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6股的对价。同时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在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自国投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年内,国投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比例将不低于48%。 对此,卜繁森认为,将来并不一定非要持股40%或50%才能控股,可能持有10%的股份就可以控股,股权比例分散化将是一种趋势。不过近期,大股东不会降低比例。 | |||||||||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