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华股份 股价最强源于对价最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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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 16:1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证券日报8月1日消息在目前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股中的物华股份是最引起投资者注意的,不仅仅是因为该股是目前第二批试点股走势最佳的,而且其股份的对价方案也是最佳的,达到了10送5股。 对价方案要点
从物华股份公布的公告来看,公司的对价方案核心在于: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送股来支付对价,获得流通权,流通股东每10股获得5股的对价。 同时,除了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通知》中要求作出承诺外,控股股东的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还作出特别承诺: ?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方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售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份: (1)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满24个月以上。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任一个连续5个交易日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价格达到4.5元以上。 ?所持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24个月后的12个月之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获得流通权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10%。 方案超出市场预期 从各券商研究所给出的对价方案评判标准以及结合物华股份的对价方案,的确可以看出,物华股份的对价方案是超出市场预期的,比如说上海一知名券商研究所根据其研究所设定的评估模型计算出物华股份的对价方案只要达到10股送3.3股或3.4股就已经达到均衡点,在对价方案公布前30个交易日买入的投资者均能够获得稳定的收益。再比如说根据某知名咨询机构给出的均衡模型显示,以公司分红派现后的理论除权价格2.68元计算,非流通股东价值从原先的2.34亿元增值至2.74亿元,增值率为17%,流通股东价值则从原先的3.26亿元增值至4.90亿元,增值率达到50%,如此的数据说明了物华股份的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方案的确体现出物华股份非流通股东解决股权分置的诚意。 而且,我们知道,市场对对价方案有两大担心,一是没有充分考虑流通股东的利益,二是在对价方案实施后,非流通股东获得流通权就一抛了之。在物华股份的对价方案中,第一个问题已得到了较好的解决,而第二个问题也由于对价方案中控股股东的承诺以及对价方案实施后的股权结构等因素,也不会引起市场的担心。 因为如果按照理论除权价格的2.68元计算,方案实施后控股股东与流通股东持股成本分别为2.16元和2.15元,持股成本基本持平,控股股东没有减持的利益冲动。而且,控股股东承诺两年内不减持,两年后减持价格不低于4.5元?2004年度分配方案实施后3.75元?,三年内减持比例不高于10%。中技实业2002年11月26日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以来,公司经前复权后的均价为4.59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为3.06元?,最高价为5.49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为3.66元?,控股股东承诺4.5元?2004年分配方案实施后为3.75元?以下不减持股份,意味着在控股股东入主物华股份后的流通股东没能有机会解套的情况下,不会减持股票。更为主要的是,第一大控股股东在对价方案实施后的持股比例只有18.04%,为了控股权,再度减持的可能性趋于零。这样市场的第二个担心问题随之化解,由此也说明了对价方案的确是不错的。 作者:江苏天鼎 秦洪 (来源:证券日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