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友网络被判还款20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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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 16:1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聚友网络(000693)公告称,7月29日,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招商银行成都高新支行借款本金2000万元及逾期利息。 公告称,被告聚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倍特高新(000628)、成都聚友网络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聚友网络投资有限公司、陈健对公司的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其在
2005年5月28日,聚友网络公告称,2004年3月23日、2004年3月25日,招商银行与公司签订 了两份《借款合同》,分别向公司发放贷款1000万元、1000万元,借款期限均为12个月,上述其余被告为该等借款提供了担保。 因公司逾期未偿还上述债务,招商银行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上述被告连带清偿公司所欠的200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来源:中国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