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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控股提高对价修改承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9日 08:3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宝胜股份非流通股股东补充承诺

  广州控股唯一非流通股股东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将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对价由每10股送2.5股提高至每10股送2.8股。

  广州发展集团承诺,其持有的广州控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十二个月内
不减持,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在上述承诺期满后十二个月内,如出售则出售价格不低于6元/股(随除权除息进行调整)。

  在广州控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批准实施后的两个月内,若广州控股股价低于每股4.35元,广州发展集团承诺将投入累计不超过10亿元,通过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广州控股流通股。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广州发展集团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因修改方案,广州控股将原定于8月12日召开的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8月15日召开,并将会议召开地点变更为广州市北京路374号广州大厦四楼越王台。

  宝胜股份持股5%以下的非流通股股东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宏大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润华鑫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科华传输技术公司补充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24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30%。

  作者:记者 何军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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