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宝恒:中粮集团要约收购义务获豁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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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9日 08:18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 金名) 深宝恒(资讯 行情 论坛)(000031)今日公告称,公司从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接获通知,中国证监会已同意豁免中粮集团因受让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深宝恒59.63%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证监会在批复中表示,对中粮集团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告收购报告书全文无异议;同意豁免要约收购义务;中粮集团应当向深
6月初,公司曾公告称,中粮集团受让股权事项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国资委批复要求每股转让价格应在不低于每股资产产值的基础上,以深宝恒股票的每股净资产值、净资产收益率和市场表现等因素合理确定。该公司在收购报告书中表示,收购深宝恒的目的在于通过本次收购,建立起中粮集团物流、贸易、房地产等资产的整合平台,将考虑在整合公司物流、房地产、贸易等优良资产后于合适时机注入深宝恒。 中粮集团认为,这些资产的注入将提高深宝恒的竞争能力和盈利水平。中粮集团重申,将优先考虑利用深宝恒的现有土地资源,把其准备在深圳设立的粮油食品、面粉、油脂、包装等产品的生产加工基地以租赁深宝恒厂房或其他合适形式设在宝安区。 中粮集团还表示,将利用深宝恒的再融资功能向深宝恒注入深圳市中粮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整合后的中粮深圳公司)的优质资产,但具体实施方案和实施时间表尚未确定。 中粮集团在收购报告书中表示,本次以现金收购股权,总价款为78378.86万元,所需资金全部来源于该公司自有资金。收购报告书提供的中粮集团简明财务报表显示,截至2004年底,中粮集团总资产为597.6亿元,负债总额为394.6亿元,2004年主营业务收入为445.84亿元,净利润为10亿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