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郎顾之争到严顾之争 100股能否挑落顾雏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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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 23:1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访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严义明律师 本报记者 袁克成 虽然顾雏军旗下的格林柯尔(资讯 行情 论坛)系摇摇欲坠,但围绕顾雏军先生展开的话题,却总能够为财经界奉献一场场“盛筵”。以前的“郎顾之争”,酿成了“国退民进”
维权斗士转移“战场” 记者(以下简称“记”):您以前一直以证券市场中小股东维权斗士著称于业内,并代理了很多中小股东索赔的案例,此次为何想到以小股东的身份毛遂自荐,开展独立董事的“独立运动”呢? 严义明(以下简称“严”):以前我代理中小股东索赔,是希望能够率先通过司法实践,促进中国证券市场法制化、规范化的建设。从效果看,这一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而且很多律师已经自觉加入到这一领域中来,我本人对于该领域未来发展是有比较乐观的预期的。 这次作为小股东征集投票权,提议罢免科龙电器董事,我是希望通过小股东的实践,开展独立董事的“独立运动”,进而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前者是在法律领域展开的,是证券市场的外部环境问题,这次是在公司治理层面展开的,是作为证券市场核心——上市公司的内在机制问题。两者虽有不同,但其实都涉及促进中国证券市场进步的大命题,与维护中小股东权益也都相关。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讲,后者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似乎更强一些。 当然,从我本人的个性而言,更喜欢创新,更喜欢挑战,更喜欢涉足还没有人涉足的领域。 科龙电器是突破口 记:你所倡导的独立董事“独立运动”的确是值得重视的话题,但为何选择从科龙电器开始? 严:独立董事的“独立运动”当然并非仅仅针对科龙电器,它所涉及的是公司治理的一个重大命题,而鉴于中国证券市场的特殊性,如一股独大等等,这一命题的讨论与实践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显得犹为突出。 之所以选择科龙电器作为突破口,有这样几点考虑。第一,科龙电器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具有很强的代表性。这三位所谓“天价”独董,系科龙电器大股东推荐,但在他们相当长的任职期间中,科龙电器种种行径早已被业界广为诟病,并引致其股价暴跌,最终中国证监会对其立案调查,而这三位独董却在任职期间对于各种公开质疑声装聋作哑、不置一词、不发一言。待到科龙电器的事实行将“败露”之际,三位独董却“仓惶”递交辞呈。更令人吃惊的是,在他们阐述辞职理由时,竟堂而皇之地宣称:在他们任期间,公司屡屡未能及时提供工作所需之资料,或对所提意见作出适当回应,对于公司的关联交易,多次向公司查询有关事项,但公司并未给予合理关注。如果事实果如其言,那么试问,在他们此前任职的几年过程中,为何一直不将上述问题予以披露,如此“独立”董事的价值又何在?因此,虽然三位独董已经递交了辞呈,但我仍然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罢免其独董资格,就是想代表广大中小股东以此表达对他们任职状况的一种态度,并引发大家对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缺失的深入思考,进而推进独立董事的“独立运动”。 第二,科龙电器本身也恰恰是公司治理存在重大缺陷并引致严重后果的“范本”。顾雏军作为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及董事长,在这家公司“一手遮天”,种种有重大疑问的议案,都在公司董事会全票通过。公司的独立董事形同“花瓶”。试想,如果独立董事真正具备独立性并勤勉尽职,科龙电器的种种“疑云”可能早以大白于天下,科龙电器及其广大中小股东也不会因此遭受这么大的损失。 第三,我当然也注意到,科龙电器一段时间以来一直是各方关注的焦点。围绕它展开的话题引发了各方瞩目,因此,选择科龙电器打响第一枪,也有利于吸引大家的关注与思考,有利于将独立董事“独立运动”的精神普及推广开来。 100股的希望 记:我注意到,科龙电器现有董事为九名,为何只提议罢免六名? 严:之所以只提议罢免六名董事,一方面是基于《公司法》及《科龙电器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留下三名董事,并加上新任的三名独立董事。另一方面,也是考虑到公司董事会的延续性,这也有利于工作开展。 记:以您的区区100股,能否真有把握将顾雏军等六名董事罢免呢? 严:100股当然不行,但我之所以持有100股,就是希望以科龙电器一名小股东的身份,与公司广大中小股东一起,聚沙成塔,积极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我个人的力量当然是微不足道的,但如果科龙电器的广大中小股东真正行动起来维护自身权益,罢免顾雏军等六人的董事职务还是有希望的。 小股东“割肉”要三思 记:对于科龙电器7万多名中小股东,您还有什么话要对他们说? 严:在《致科龙电器全体股东书》中,我已经阐述了本次征集提议权与投票权的重要性。在次我还想对于科龙电器的广大中小股东进一步表明积极参与的现实意义。 首先,如果我与另外两位同仁能够当选独立董事,肯定会以上市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以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勤勉尽职履行职责,我们将会考虑利用各种合法合规的手段,扭转公司目前面临的不利局面,促进公司发展。 其次,在此我要提醒科龙电器中小股东注意,按照最高院的有关规定,投资人如果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则法院的受理前提条件是,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也就是说,如果中国证监会对科龙电器作出行政处罚,而中小股东在这之前就抛售了持有的科龙电器股票,则中小股东的投资损失将不能提起索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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