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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30日 06:2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本)及《河北金牛能源(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修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提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在原有承诺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充分体现了非流通股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有利于保护公司流通股股东的权益。

  2、同意《关于修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提案》。

  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王金华

  吴 淼

  杨有红

  朱德仁

  2005年5月29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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