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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海纳偿还近1500万元本息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 11:36 证券时报

  本报讯 浙大海纳(000925)日前收到杭州市中院的民事判决,公司被判决十日内偿还杭州市商业银行学院路支行借款本金1439万元以及利息15.62万元,并由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浙大海纳还款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判决,浙大海纳已于5月17日偿还了借款本息,并支付了相关费用。(袁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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