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荔科技控制权悬疑 3000万累及湖南投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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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 08:29 证券时报 | ||||||||
董事、常务副总涉嫌挪用资金被刑事拘留,一单3000万贷款无法偿还累及湖南投资 本报记者李东平见习记者赵逸荻 在暴露大股东资金占用、制造虚假利润及财务报表和违规转移实际控制权等一系列问题后,金荔科技(资讯 行情 论坛)(600762)今天开始为系列违规付出代价,据公告透露,公
据2004年第三季度季报,金荔科技2004年1-9月每股收益0.01元,净资产收益率1-9月4.2%,净利润 1176.47万,截至第三季度末,资产负债率 64.46%。2005年1月公司发布预亏公告。 常务副总被刑拘 公告透露,公司获知,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欧阳述安于2005年3月5日被衡阳市公安机关予以刑事拘留,被拘留原因是“涉嫌挪用资金”。公告没有透露“涉嫌挪用资金”的具体过程及证据。 欧阳述安出生于1961年,历任衡阳市物资回收公司江东经营处副主任、人事科副科长,衡阳市飞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办副主任、办公室主任、证券部经理,现任金荔科技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欧阳述安1997年4月开始担任董事会秘书,1999年11月开始担任公司董事,2003年6月开始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据报道,一同被刑事拘留的还有金荔科技前董事何雪梅,何雪梅是金荔科技重组和资产整合的关键人物之一,曾经是金荔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并一直担任金荔投资旗下企业金荔集团总裁一职。金荔投资为金荔科技控股股东,金荔集团和金荔投资具有很大关联度。何雪梅的另一重身份是金荔科技董事长刘作超的前妻。 控制权转让重新“过堂” 对金荔科技违规转移行为,证监会湖南监管局3月9日《关于对公司实际控制权违规转移的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整个股权转让按照法定程序重新履行。 监管局认为,在何雪梅、刘作超等人与东方物产及许明签订的金荔投资的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以及东方物产与许明之间签订的股权托管协议中,东方物产与许明之间构成一致行动人,控制了金荔投资所持金荔科技45.16%的股权。收购人东方物产及许明没有履行相应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和要约收购义务而构成违规。 监管局要求整改内容为,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履行报告、要约义务,相关材料及内容报告交易所、监管局,报送证监会审核。在收购人未按规定履行法定义务前不得向上市公司选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实际控制上市公司。要求聘请律师、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履行相关程序。监管局还要求金荔科技董事会为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就大股东占用资金、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的有关事项进行专项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要求控股股东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如控股股东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或者未对其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作出纠正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进行股权或实际控制权的转让。 按照金荔科技目前的情况,在没有解决一系列历史问题以前,金荔科技不可能发生控制权转让,这意味金荔科技重组或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设想将被搁置。 涉诉3000万,累及湖南投资 今日,金荔科技还公布了一起诉讼,金荔科技被判承担3000余万债务偿还责任,而该诉讼还累及湖南投资。 该公司于近日接到湖南长沙市中院民事判决书。长沙市中院于2005年1月27日对长沙市工行韶山路支行诉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金荔科技于2003年8月29日向工行韶山路支行申请贷款3000万元,期限为一年,湖南投资为此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贷款到期后,公司仅归还贷款本金780元,至2004年11月17日止,尚欠贷款本金2999.922万元,利息514824.37元。判决公司在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偿付工行韶山路支行贷款本金2999.922万元,利息514824.37元,逾期按延付金的万分之二点一支付利息。由湖南投资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案诉讼费162580元、财产保全费150515元、其他诉讼费2000元,共计人民币315095元。由公司和湖南投资共同负担。 目前,金荔科技称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归还该笔欠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