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国资委为何放飞彩虹(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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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 17:39 《董事会》 | |||||||||
国资委“放风筝” 但在国资委眼里,筹资绝非第一考虑,而是一举多得中的“一得”。按照国资委规划,未来将推进更多中央企业整体上市,彩虹将成为其大布局中的先行者和探索者。
2004年8月,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明确表示,要让具备条件的央企整体上市。其后,国资委其他领导多次表示,要积极推进中央企业股权多元化和股份制改革,力争使中央企业在建立健全董事会方面迈出重要步伐,有条件地逐步实现主营业务资产整体上市。这将是2005年的重点工作。 以赴港IPO为契机,彩虹集团在董事会建设方面也迈出重要步伐。彩虹电子董事会成立审计、薪酬、战略和提名四个常设委员会,并引进独立董事制度。作为控股子公司的A股公司,在其董事会的7名董事中,只有马金泉兼任彩虹电子的董事(马同时为彩虹股份和彩虹电子的董事长)。 彩虹集团高层将被纳入海外资本市场的严厉监管体系中。按香港联交所要求,发行人必须在香港有足够管理层留驻,最少有两名执行董事常驻香港。但由于“经营业务位于中国,而其绝大部分董事现时均居于中国,本公司现在并无、在可见的将来也不会有足够的管理层在香港”。彩虹电子的办法是,向港交所提供了畅通的联系电话。 尽管市场经济已推行多年,但中央企业仍带有浓重的计划经济色彩。将中央企业(涉及国家安全的除外)推向市场、特别是海外资本市场,既能放飞又能有效掌控、收放自如,对国资委而言,需要相当的智慧和技巧。于是,无论在内地还是海外上市、以红筹还是H股形式上市,不仅有经济的考量,还有政治的考量。 在上市地点选择上,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副局长贾小梁对《董事会》表示,需看市场和企业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但国内主板市场形势不好,所以短期内不是首选的上市考虑场所。 至于红筹还是H股形式,北京创业板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学宗向《董事会》分析说,为有效掌控海外上市的中央企业,国资委一般倾向于盘子大的以红筹形式,盘子小的以H股形式。因为H股上市公司的国内法人股不流通,国资委可省心许多。 彩虹集团身处竞争性行业且盘子不大,让其率先整体海外上市,国资委能改则改、能快则快、能放则放的思路可见一斑。毕竟,要管好180余家央企,国资委是有心无力。 彩虹电子那位人士说,集团公司是国资委直属独资企业,原来按国家人事部规定曾设有董事会,后董事长落马,又逢换届,董事会被行政办公会取代,“未来是否设立董事会也很难说,取决于国资委”。 《董事会》杂志就此向贾小梁求证,贾的答复为,“中央企业建立董事的试点将由7家扩大到30家左右,未来中央企业股权多元化、公司股份化,肯定都要建立董事会。” 相关专题: 《董事会》最新封面系列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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