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电脑(000066)今日公告称,公司于2004年8月18日收到深圳监管局下发的《限期整改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公司对公司治理、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和财务会计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在公司治理方面,《通知》指出,公司部分关联交易没有按照上市规则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进行临时公告;同时,公司于1999年与大股东长城科技签订关于长城商标使
用合同期满后,双方并未订立新的合同。对此,公司表示,将于今年底前完成与大股东签订新的商标使用合同。
在募集资金使用方面,《通知》指出,公司将原计划用于多媒体计算机系统研发生产的募集资金,改用于投入建设长城科技大厦。公司称,长城科技大厦是集多媒体计算机系统研发、生产为一体的多功能研发生产基地,公司的多媒体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等均委托长城国际在该基地生产,目前公司已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进一步完善募集资金的管理。
此外,公司在信息披露和财务会计方面也暴露了不熟悉相关规定和法规的问题,存在着信息披露不完整和不准确等问题。如公司年报披露1年以内应收款项计提2--5%的坏帐准备,但实际上公司对90天以内的应收款项未计提坏账准备;公司的个别会计处理也不够规范,如应对北京东方鼎兴网络通信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但公司却采用了成本法核算。(来源:证券时报记者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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