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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税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政策动向点评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31日 11:10  国金证券

  报告作者:曹旭特撰写日期:2009-05-25

  《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意见》中提出要“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物业税如果开征当然会对行业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因为会对投资购房有明显抑制作用,但物业税从研究到真正开征将经历较长的周期。

  首先,物业税的开征需要物权法细则的进一步完善作为前提,而一个新税种在全国范围征收也需经人大立法通过,这就注定了其实施的长周期。

  除了立法因素外,物业税的开征目前也缺乏技术基础。因为目前实施物业税的试点城市仅对商业地产空转,住宅并没有涵盖在内,而且物业税征收是否需要实行“新老划断”也是存在较大争议的难题,所以物业税短期内也不具备开征的技术前提。

  我们认为物业税的开征必须经历初步方案的设计,试点城市的空转,具体方案在社会的公示和意见征询,相关技术部门的建立,存量物业的普查和人大立法等一系列流程,上述周期至少经历2-3年,所以虽然物业税的开征是大势所趋,但短期内很难推出并对行业构成实质负面影响。

  从空转的技术准备分析,商业地产的物业税有可能提前于住宅物业税的征收。

  地产股近期会有跌出来的机会。由于地产销售的好转和企业利润的回升,税务部门开始将目光集中在房地产行业上,研究征收物业税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都会对短期股价形成负面影响,但也为地产股带来跌出来的机会,估值压力得到释放后会增加地产股的安全边际,因为我们不认为上述措施短期内会对行业构成实质影响。重点推荐招商地产保利地产、万科、信达地产冠城大通大连友谊、深振业、华发股份北京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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