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证券公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试点实施方案专业评价结果的公告
(第2号)
2012年6月19-20日,我会组织对21家证券公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试点实施方案进行了专业评价。经专家审慎评价,并结合证监会机构部7月13日公布的2012年证券公司分类评级结果,18家公司通过本次专业评价。具体公司名单公告如下:
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6、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7、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5、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6、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17、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业协会
二O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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