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30日21:03 券商中国

  证券公司场外业务未来或将探索实施牌照管理!

  券商中国记者从多位券商合规总监处获悉,监管部门有关人士近日在内部会议上透露,针对证券公司场外业务,监管部门正考虑探索实施牌照管理,还将制定统一监管规划、强化检查与问责、完善统计监测机制。

  上述监管人士还指出,场外业务拓展了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及盈利渠道,但是,当前存在以下六大主要问题:

  一是缺少统一完善的场外规划体系;

  二是场外证券业务执法不严、执法缺失;

  三是场外证券业务产品较为单一;

  四是市场独立、分散存在,不利于资源整合和共享;

  五是证券公司内部业务线难以协同;

  六是场外数据报送口径不统一,数据不全面、不准确。

  监管探索实施牌照管理

  券商中国记者获悉,监管部门未来将强化券商场外业务监管要求,整体监管五大部署如下:

  一是加强监测与责任追究;

  二是界定场外市场、业务和产品范围;

  三是统一场外市场准入条件和程序,明确业务规范和底线要求;

  四是强化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

  五是完善柜台市场定位与功能。

  参与内部会议的北方地区中型券商合规总监告诉券商中国记者,针对券商场外业务,监管人士主要提及了“规划体系不健全,以自律规则为主;行政监督不足,备案数据口径不统一、不准确,场外监测不足”等问题。

  “合规风控能力滞后”被监管视作券商场外业务问题爆发的主要原因。要求证券公司合规部门对业务合规性进行审查,合规高管应当按照职责,对新业务、新产品的风险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发表明确书面意见。

  针对券商场外业务风险管理方面,监管人士强调了“风险资本准备计算和压力测试”两大要求。

  风险要求方面:证券公司应当将场外市场开展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合理设置风险指标体系,对场外市场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识别、计量、评估和动态调整,持续进行检测分析,定期形成报告。

  先看市场风险资本准备要求:权益互换、利率互换、外汇衍生品分别按合约名义价值总额的10%、3%、3%;

  买入场外期权按投资规模(买入场外期权的权利金之和)的100%,卖出场外期权按投资规模(该期权的权利金价格之和,且不低于名义金额的5‰)的20%;信用风险按照资本准备,场外融资业务融资规模的30%。

  接着是操作风险资本准备:场外证券经纪业务、场外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场外转承销与保荐业务、融资类业务等与场内同类业务计算操作风险资本准备标准一致。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按净收入的15%计算操作风险资本准备。

  表内外资产总额计算方面:债券远期、利率互换、外汇衍生品、权益互换按期末余额的100%计算表外资产(债券远期按名义合约价值总额的50%、利率互换按3%,外汇衍生品按3%、权益互换按10%计算期末余额)。

  卖出场外期权按照期末余额(期权在给定压力情形下的最大损失的5倍,且不低于名义金额的5‰)的100%计算表外资产余额。资产管理业务按照0.2%计算表外资产。

  压力测试方面:监管人士要求券商应根据自身资产负债状况和业务发展情况,建立动态的风险控制指标监控和资本补充机制。建立健全压力测试机制,及时根据市场变化及监管部门要求,对风控指标进行压力测试。

  数据报送信息披露方面,监管要求证券公司及其他为柜台市场提供登记结算服务的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专业协会报送证券公司参与场外市场开展业务的数据和信息,向保护基金公司报送证券公司参与场外市场开展业务的客户账户,资金等信息。

  监管要求,证券公司在年报中专章披露参与场外市场开展业务的情况;证券公司应当通过公司网站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信息披露平台,披露柜台市场有关证券、产品信息。

  据统计,2016年1-11月,交易所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公募债)13272.59亿元,占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总额的39.3%;非公开发行(私募债)20460.33亿元,约占公司债券发行总额的60.7%;中国衍生品交易仍以场内集中、标准化交易为主。

  券商场外业务核心数据

  今年以来,券商场外业务发展明显加速,规模持续扩大。

  据权威部门统计,券商场外销售方面,2016年1-11月收益凭证以一年内品种为主,以固定收益类为主。收益凭证期限结构中,一年以上占比仅24%,6-12个月占比9%,1个月(含)以内13%;收益凭证收益结构中,固定收益类占比超过8成。

  今年前10个月,证券公司累计代销私募基金369只,规模累计138.8亿元。前10个月券商代销私募基金金额波动剧烈,今年2月份达到最低点,仅1亿元左右,7月份达到最高点,超过30亿元,进入8月,代销私募基金金额急剧下滑,降至5亿元,此后,进入稳步上升阶段。

  今年前10个月,证券公司累计代销银行理财产品931只,规模累计213.5亿元。前10个月中,9月份达到代销银行理财产品金额的最高点,约30亿元。

  场外衍生品方面,截至2016年10月,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未了结初始名义本金1467.5亿元。期权业务未了结初始名义本金3156.7亿元。

  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交易对手方以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和商业银行为主,场外期权交易对手方以商业银行为主。证券公司场外期权合约标的以沪深300指数为主

  场外转让方面,2016年1-10月,证券公司柜台累计转让1973只产品,累计转让金额282.5亿元,转让产品以收益凭证为主。

  证券公司在报价系统累计转让275只产品,累计转让金额130.8亿元,产品涵盖收益凭证、非公开发行公司债等。

  监管部门权威人士还表示,证券公司场外业务发挥了四大成效:

  一是拓展了证券公司业务范围;

  二是提升了证券公司服务能力;

  三是拓展了证券公司盈利渠道;

  四是增进了同业交流与合作。

责任编辑:凌辰 SF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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