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兴龙
12月8日,方正集团与政泉控股的纠葛再起波澜,政泉控股发布依法对方正证券行使股东基本权益的公开书,提出在方正证券董监高依法依规改选之前,在各项整合方案达成一致意见之前,不同意推进方正证券与民族证券的整合。
“作为方正证券的第二大股东,却一直未依法享有任何股东权益,甚至连最基本的对方正证券基本状况的知情权也被剥夺,股东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犯。”政泉控股在12月8日的公开书中表示,方正证券干预民族证券正常经营管理,拟对民族证券单方面进行整合,伤害了员工、客户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此之前,方正证券介绍,2014年8月11日,公司已全部完成发行股份购买民族证券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政泉控股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占公司总股本的21.86%。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自9月4日起,公司一直与政泉控股协商董、监事会改选事宜。
中国证券报记者此前了解到,政泉控股曾要求获得方正证券董事会的四个席位,但方正集团只同意给其三个席位。正是对方正证券控制权的争夺,导致方正集团与政泉控股的矛盾不断激化。
11月4日,政泉控股向方正证券董事会发出《就方正证券独立董事长期缺位、督促尽快改选董事会的函》,要求董事会尽快召开股东会,依法改选董事会和监事会。而在11月11日的公告中,方正证券回绝了政泉控股尽快改选公司董、监事会的请求,并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推进与民族证券业务整合等工作。
对此,政泉控股进行了强硬的回应。政泉控股明确表示,在方正证券董监高改选之前以及各项整合方案达成一致意见之前,不同意推进方正证券与民族证券的整合,包括业务整合、人员整合。政泉控股称,“针对两公司的后期整合,监管部门给予了5年的平稳过渡期。重组后续整合如不能妥善处理,必然引发劳资纠纷,客户权益受损,严重影响方正证券公司形象,损及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政泉控股提出,在平稳推进后续整合的前提下,由改选后新一届董事会选举组成方正证券新一届执行委员会,吸纳民族证券和方正证券双方熟悉各自公司业务和流程的人员,以便制定出更平稳、更具操作性的整合方案,减少整合冲突和沟通成本,最终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
另据政泉控股高管介绍,2013年以来,该公司将公允评估总值约260亿元的资产进行抵押、质押,完成了向方正集团及其关联公司的全部融资计划,总额为80亿元。如今,政泉控股抵押、质押给对方的资产,面临着遭到“扣押”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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