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投资者索赔光大证券

2013年09月03日 01:00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王涛 实习生刘秋苏颖 光大证券刚被认定内幕交易,已经有投资者开始索赔,目前福建有30名投资者打算抱团维权,广州也有一名投资者向番禺法院递交诉状。“自8月16日以来,已有许多投资者咨询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中的民事索赔问题。”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向南都记者表示,参照此前的案例,案件会在被告所在地法院审理,上海市是直辖市,会由中级法院来审理。

  光大证券此次被重罚,股票早盘跌停,但收盘前半小时在巨量资金的推动下,打开跌停,最终以下跌8.54%收盘,其兄弟公司中国光大控股则下跌3.64%报收。在证监会决定对光大证券处罚后,光大证券助理总裁杨赤忠、董事会秘书梅键已经辞职。昨日下午,南都记者多次拨打光大证券证券办的电话,均无人接听。

  对于目前有股民委托律师维权事件,昨日上海一名不便具名的律师向南都记者坦言,其实有获赔胜算的投资者并不多,主要集中在2013年8月16日13:00至14:26买入50E T F以及180E T F的投资者,这期间是证监会认定光大证券有内幕交易行为的,而上午跟风买入股票的投资者,后续的卖出是自己所为,与受光大证券影响的因果关系并不成立,因为光大证券后面都没有来得及卖出股票。

  确定赔偿的形式,是不少律师担心的另一个问题:投资者委托律师起诉的方式会推延案件的受理,而成立律师团集团诉讼较好,但时间周期长,建议光大证券成立赔偿基金的方式。“截至目前,光大证券尚没有一个针对‘8·16’事件赔偿投资者损失的说法,”上海市华益律师事务所合伙许峰呼吁称,证监会虽鼓励投资者索赔,但索赔繁琐,不确定性大。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资本市场部主任刘明俊律师表示,目前为止,对于虚假陈述、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三大类典型的证券违法行为,仅有最高法院针对虚假陈述民事索赔问题出台了司法解释。而对于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的民事索赔,尚无配套规定。可以推测,在缺乏司法解释或其他配套法规支持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对光大证券提出民事索赔,法院主动突破并作出支持投资者索赔的可能性非常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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