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律师认为,赔偿金额或高达10亿元
彭洁云
“昨天一天接到好几个投资者的来电,都是8月16日那天在股市和期市上受到巨额损失的,咨询我向光大证券起诉索赔的问题。”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证券维权律师厉健昨日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一旦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之后,他会考虑代理这些索赔案件。
上海市华容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也告诉记者,只要光大证券最后被监管部门认定为违法违规,就需要作出赔偿,一旦符合条件,他会向投资者发起索赔征集。
8月18日下午,光大证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披露了8·16事件的全过程。根据公告内容,多位接受采访的证券律师判断,光大证券明显涉嫌操纵证券市场及内幕交易行为。只要监管部门作出违法违规的调查认定,因该事件权益受损的投资者有理由要求索赔。
光大证券被指“一错再错”触刑法
赔付形势尚不明朗
根据光大证券公告披露,在上午套利交易系统缺陷导致的70多亿元大额异常买入后,为了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在下午开盘后开始通过将已买入的股票申购成50ETF以及180ETF在二级市场上卖出;同时,逐步卖出股指期货IF1309、IF1312空头合约,以对冲上午买入股票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光大证券虽然在下午开市后即临时停牌,但直至两点半左右才发布提示性公告,承认其乃市场大幅异常波动的“罪魁祸首”。
“下午卖出ETF和巨额空单行为是一错再错。”厉健分析称,在发现系统缺陷导致巨额损失后,光大证券并未在第一时间公告详细原因,而是利用信息优势和资金优势,在流言四起、投资者一片茫然的情况下进行巨额对冲交易,减少自身损失,明显涉嫌操纵证券市场及内幕交易行为,严重影响证券市场交易秩序。根据《刑法》180、182条规定,涉案人员最高可处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投资者权益受损是不争的事实。目前赔付形势还不明朗。可能会取决于证监会对这个事情的处理意见。”厉健表示,如果证监会认定光大证券在该事件中存在违规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据《证券法》索赔损失,索赔金额可能高达10亿元以上。
一家券商的资管部门资深投资经理分析称,权益受损的投资者主要分为几类,第一是跟风追涨买进股票的投资者,第二类是设定条件触发机制进行程序化交易的基金,第三类是股指期货的做空机构,被期货市场强制砍仓。
最后一类就是光大证券的中小投资者。上周五事发不久,就有一名娄姓年轻投资者冲至光大证券上海总部大楼怒讨说法。他向记者表示,自己的几十万的资产都用来投资光大证券,担心光大证券的自营盘亏损以及监管层的处罚和投资者的索偿,会导致公司业绩大幅下滑,甚至濒临倒闭。根据光大证券昨日公告,按照8月16日的收盘价,光大证券在此事件中的当日盯市损失为1.94亿元。
根据厉健近10年的股民维权经验,该类证券索赔案件的专业性很强,一般来说,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之后,举证责任和胜算可能才会大大提高。
法律界呼吁相关司法解释尽快出台
万福生科赔偿方案或难效仿
多名法律界人士也向记者表示,由于目前最高法院尚未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投资者维权之路依然坎坷。他们呼吁借此事件尽快出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证券民事赔偿司法解释,以合理保障投资者权益。
厉健表示,因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引发的股民索赔诉讼,目前还在艰难探索阶段,主要原因是《证券法》有明确规定但最高法院至今未出台司法解释,导致司法实践中难以认定适格原告、因果关系、损失计算等。光大证券8·16事件将有助于推动最高法院尽快出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证券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照亮股民维权之路。
今年5月,由于万福生科虚假陈述对投资者带来权益损失,万福生科保荐人平安证券[微博]宣布出资3亿元成立专项补偿基金,先行偿付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因万福生科虚假陈述而遭受的投资损失。最终,12756名万福生科虚假陈述案适格投资者合计获得补偿金额约1.79亿元。该事件被认为在诉诸司法途径遭遇阻滞的情况下不失为一个较好的借鉴方式。
当提及光大证券是否有可能效仿“万福生科案”中平安证券的做法,设立基金进行主动赔付,厉健认为“可能性不大”。他表示,该事件涉及百余只股票,整个赔付金额会是个天文数字。另外在操作方面也存在很大困难,投资者投资行为和该事件的因果关系很难认定,投资损失确认也很难把握。
对于众多投资者关注的赔偿问题,光大证券董事会秘书梅键在8月16日曾表示,会进一步讨论,如有具体方案会通过公告公布。但在昨日的重大事项公告中,光大证券仅表示,“因本次事件对投资者可能产生的损失,本公司将依法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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