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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投资业务亏损近17亿 华夏证券破产债未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3日 02:39  新京报

  

2005年12月18日晚,北京,华夏证券连夜换名。图/CFP

  11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首次华夏证券股份公司破产债权人大会。会上通报,初步确定的华夏证券应偿还债权总额为66亿余元。至此,继中国科技证券、中关村证券、天勤证券之后,华夏证券成为第四家被北京法院受理的破产证券公司。

  据了解,华夏证券进入破产程序后,先后清理出未结案件近100件,涉及资产近20亿元。但目前,华夏证券实物资产只有办公用汽车和几处办公用的房产,剩余的就是一些理财投资产品和自营的股票,而在目前股市低迷的情况下,上述资产严重缩水。

  受“副业”扩张拖累

  11月30日,记者在北京见到了华夏证券的一位债权人刘安(化名)。回忆起这几年和华夏证券之间的纠葛,他依然激动不已,“当时之所以会动员亲戚一起把钱交给华夏证券进行运作,是因为太相信邻居了。”

  原来,当时住在刘安隔壁的曾先生已炒股多年,两个人做了近十年的邻居。2002年有一天,曾先生告诉刘安,他有个朋友在华夏证券营业部工作,当时正在筹集资金,每年的收益率高达9%。

  “当时银行一年定期利息才1.98%,再加上股市行情不太好,我就把5万元交给了邻居,让他在证券营业部窗口存入,存款凭证上还加盖了公司的印章。”刘安边说边比划,“当时还算了一下,一年可以拿到4500元回报。2003年营业部确实按承诺如期兑付了本息,我当时特别高兴,在亲戚朋友中间还炫耀了一番。后来大家都主动把钱拿到我家里,要求帮忙存到营业部,先后累计存了45万进去,其中有一笔钱是以朋友公司的名义存的。”

  2004年,华夏证券的一系列不良数字先后被媒体曝光:挪用客户保证金16亿元、投资股票的市值缩水到7亿元、自营投资累计亏损达17.9亿元、国债欠库约10亿元,另外还有10多亿元的经营性亏损。

  一位曾在华夏证券工作过的人士告诉记者,1999年以赵大建为首的“四人工作小组”进入华夏证券,全面接管工作。后来在有关方面的指示下,归还了被挪用的41亿元保证金。证券公司当时根本没有合法的融资渠道,41亿都是高息融资,2002年和2003年华夏证券每年的融资利息就高达3.5亿元。

  华夏证券曾先后涉足房地产、高速公路等多项投资。2003年,华夏证券高层发生内讧,引发媒体追踪报道,并揭出华夏证券耗资5.8亿元购买乌克兰航空母舰“瓦良格”号一事。

  到目前为止,业内认为华夏证券破产主要是因为大规模的实业投资、挪用客户保证金、对外融资和增资扩股行为,使得财务成本越积越高,最终形成巨额亏损。

  审计报告曾认定九大问题

  2004年6月,华夏证券被曝光挪用客户保证金16亿元。几经辗转,记者上周联系上了一位曾在华夏证券管理层工作的王先生,据他透露“这和管理层的想法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当时管理层的思路是让券商‘一业为主,多种经营’。最初的投资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后来由于政策原因银行提前收贷,但投资的实业不可能马上停下来,在这种情况下才开始挪用保证金。”

  2004年9月,由北京市审计局派出的审计组,开始对华夏证券前董事长周济谱和前总裁赵大建进行专项审计。2005年3月4日,审计报告分别递交北京市政府和中国证监会。这份公开的审计报告认定:对华夏证券2001年7月至2004年6月期间经营的巨大亏损,华夏证券前总裁赵大建应负主要责任。

  2005年底,中信建投接管华夏证券旗下的营业部。与此同时,所有客户的指定交易全部移交给中信建投托管,客户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股民的账户都从华夏证券平移到了中信建投旗下。

  “为了不影响正常交易,技术切换都是在收盘后进行的,股民实际上并没有受到任何影响。”王先生表示,当时因为营业部都还在,华夏证券的营业部被接管时,只是注册法人发生了变化,营业部内的工作人员没有变化,所以很多股民根本没有感受到。

  据刘安回忆,他曾经于2005年冬天和一批债权人去华夏证券北京总部,要求归还资金,但无功而返,“当时华夏证券的清算工作还没开始。”

  “现在个人债权都已经清偿了,但以朋友公司名义存的30万元还没有结清,我整天都提心吊胆的,毕竟欠着朋友的钱心里不是滋味。”刘安说。

  全部财产分配预计明年完成

  华夏证券清算组的一位人士向记者透露,个人债权人的债务结算规则是,10万以内的个人债务按100%结算,10万以上的债务按相应的比率,以打折的方式结清。

  该人士同时表示,华夏证券进入破产程序后,先后清理出未结案件近100件,涉及资产近20亿元。但目前,华夏证券实物资产只有办公用汽车和几处办公用的房产,剩余的就是一些理财投资产品和自营的股票,而在目前股市低迷的情况下,上述资产严重缩水,很难满足债权人分配的要求。

  据记者了解,部分机构债权人已经提出了诉讼,想以此获得更大的分配利益。

  对此,北京市泰福律师事务所主任肖太福认为,如果机构债权人之前有过抵押担保的话,可以获得优先债权,但如果没有的话,无法获得更大的分配利益。

  华夏证券第一次债权人大会表决通过了债权人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方案,选举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北京铁路局等9名债权人代表为债权委员会成员,法院指定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为债权人会议主席。

  对于华夏证券的破产,证监会的一位人士告诉记者,到今年四月份,华夏证券行政清理工作基本上完成。因为这个公司当初处置时已经严重资不抵债,符合《破产法》有关规定和条件。

  目前处理的31家证券公司已有26家进入破产阶段,华夏和其他25家进入破产阶段的券商一样,都具备《破产法》规定的条件,破产原因是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历史积累的风险比较大,经营不善造成亏损,在整改自救无望的情况下,最后进入了处置程序。

  本版采写 本报记者 赵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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