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油集团被罚款800万新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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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 01:50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史宝华 李英辉) 在新加坡上市的中国航油8月19日发出公告,其母公司中航油集团已经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达成和解协议,缴纳800万新元民事罚款。不过,该和解协议与中国航油前总裁陈久霖和公司主席荚长斌所面临的内幕交易指控无关。 中航油集团被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罚款800万新元,揭开了它在其子公司巨额亏损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
根据中国航油的公告,中航油集团缴纳的罚款,与其在2004年10月21日以每股1.35新元配售约1.45亿股中国航油股票的行为有关。当时,中航油集团在知道中国航油因为参与石油期权交易已经出现巨额亏损的情况下,仍然与德意志银行新加坡分行达成这项配售股票协议,而且没有说明出售股票的真正原因。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同日发表的声明指出,根据该局的调查结果,此次股票配售行为不符合新加坡证券与期货法的有关规定。 新加坡当地媒体称,中航油集团交纳民事罚款是自新加坡证券与期货法中的民事处罚制度在2004年年初生效以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第一次向一家企业采取的民事处罚行动。中航油集团缴纳的800万新元,也是新加坡历来最大的民事罚款。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指出,与中航油集团达成的民事处罚和解,意味着该公司将不会因为同样的内幕交易案件而受到刑事法制裁。 中航油集团新闻发言人表示,在有关股份配售等问题解决后,中航油期待着新加坡公司能够重组成功,为股东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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