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江企业(600210)公布重大事项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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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09日 09:3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根据国务院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文件精神,上海紫江企业(资讯 行情 论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提出股权分置改革意向并经保荐机构的推荐,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公司。为此,公司董事会申请公司股票停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提出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为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截止2005年4月30日,持有公司法人股529150576股,占总股本的36.83%,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下称:紫江集
经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充分协商,愿意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试点,非流通股股东愿意为其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并将委托公司董事会广泛征询流通股股东的意见制定改革方案。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必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 公司已聘请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保荐机构。公司将于2005年5月1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议案,公司董事会将在广泛征求流通股股东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兼顾各方利益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沟通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21-62377325 联系传真:021-62377327 电子邮件地址:gaojun@zijiangqy.com 联系时间:早晨8:30至晚上8:30 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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