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潞锦
面对汹涌而来的新股“破发潮”,“套保”这个话题再次受到业内人士关注。
所谓的“套保”,指的是机构在买入现货做多的同时在对应标的物的金融衍生品上开空仓,以便锁定未来的风险。值得注意的是,要想获得足够规模的筹码,机构在参与新股申购时更多会通过网下配售的方式,而这些新股部分要被“锁定”3个月才能上市流通,一旦市场出现了系统性风险,那么,机构投资者只能自认倒霉了。
有市场人士认为,采取一定的“套保”手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风险。比如,当新股发行价格过高时,且二级市场存在巨大的下跌风险时,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沪深300指数期货,通过“做空”股指来“抵御”新股的下跌风险。需要提醒的是,上述手段只是“变形套保”。因为,目前已推出的股指期货是以沪深300指数作为标的物,而非新股指数。正如有机构投资者表示,即便采取上述“套保”手段,也与该工具的本意相去甚远。一位机构负责人表示,如果担心新股“破发”而“做空”股指期货,那可能只是一种对市场系统性风险的“套利”行为。“这种‘伪套保’行为多了,也许会给市场造成更大的动荡。”他表示,在采取网下发行新机制下,并不是每家机构都会获得新股网下配售,并承担新股“破发”风险。所以,在这位负责人看来,新股“破发潮”对于各类新股参与者都是一帖清醒剂。但无论如何,对于“船大难掉头”的大机构来说,有个工具来化解部分风险也是十分必要的。
在采访中,也有不少机构负责人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新股定价过高,机构完全可以不参与。“现在创业板定价如此之高,参与网下配售,可能是在参与风险。”某机构的投资主管表示,国内新股发行基本没有发行失败的风险,如此一来,保荐商和公司方面没有太多的约束,这就使得二级市场参与者几乎承担了巨大的风险。在新股发行机制市场化的大背景下,相信越来越多的参与者会对新股风险有所关注,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从这个意义上说,要从根本上消除新股的高定价现象,关键是需要一个合理的制度以及参与者的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