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全国人大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对于2014年资本市场的工作重点,他用31个字给予概括,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出现在报告中。
这意味着,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推进步伐今年有望加快,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证监会正在研究制定注册制改革方案,年中有望完成并报国务院审批。
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被正式提出的,之后资本市场关于该制度的讨论一直未停,相较于我国资本市场当前采用的核准制发行方式,注册制把新股定价的主导权交给市场,证监会的角色由审批者向监管者转变,监管模式逐渐从重在事前审批转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此次注册制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可见在推动新股发行市场化的道路上,监管层改革决心之大。
之前,证监会主席肖钢曾透露注册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即证监会依法设定和核准股票发行及上市条件,统一注册审核规则。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其言行必须与信息披露的内容相一致。发行人、中介机构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充分性和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投资者自行判断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投资价值,自担投资风险。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发行和上市全程进行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而注册制实施必须以《证券法》修改为前提,据了解,当前证监会正抓紧推动《证券法》修订和《期货法》制定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尚无明确的时间表。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表示,推进注册制的实施,并非是股票发行制度自身改革的“单兵突进”,而是多部门齐头稳步推进的过程,涉及法律、资本市场各个层次以及投资者、中介机构等,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绝非一蹴而就。
“如完善新股发行和退市制度、制定信息披露要求等,一些注册制必备的配套改革措施,都需稳步推进。”李大霄指出,包括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平衡、协调融资者和投资者关系等问题亟待解决,否则注册制很难“落地”。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贺强表示,从目前来看,先在新三板实行注册制比较合适,没有财务门槛、没有盈利亏损要求的新三板更符合注册制要求。
实行注册制还意味着此前的大量规章需要清理,在向注册制过渡期间,仍需在优化发行审核流程,清理发行审核中的备案、登记、验收等不必要的环节或前置程序方面狠下工夫,梳理现有的信息披露要求和审核标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公开审核流程及审核意见,发审过程向公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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