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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上市方式仍有调节空间

  证券时报记者 跃 然

  截至昨日,在GOOGLE搜索引擎上敲入关键词“新股发行制度改革”,能找到相关网页约120万篇,足见这项改革受关注程度之高。而除了最近热议的“询价有效性”、“超募管理”、“破发反思”之外,在整个新股发行程序中,是否还有其他改革空间?笔者认为,在新股发行方式等方面或许仍有调节的空间。

  首先,新股集中上市。最近,不少业内专家建言,可增加当前新股发行上市数量。不久前,华夏基金经理王亚伟在专题研讨会上曾建议考虑分批发行、集中上市的方式。他认为,企业可以正常发行,但是如果不能保证正常上市,这样在询价时就会很理性。因为这会使得上市炒作的机会大大降低,询价也会更理性,超募也会得到抑制。他大胆预测,如果200家企业一起上市,就没有了炒作的价值,“三高”现象将大为缓解。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也建议,在保持引入资金速度大于融资速度的前提下,减少发行批次,增加打包发行数量。新股申购、打包发行时尝试从“少量多次”变为“少次多量”发行,这样资金选择面就会宽,避免了由于发行节奏控制的短期稀缺性而价格太高。他建议计划性地发行,如一个月发一次,或两周发一次,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是,总量不变的情况下,一次性发10只、20只甚至50只新股。

  其次,调节询价时间。王亚伟对询价过程中的一些现象提出建议,可以相对延长询价的时间。目前从公布招股说明书到报价时间很短,很多人是盲目报价、到处打听,这种价格很难理性。也有一些券商建议,现在初步询价有“走形式”之嫌,应将初步询价与累计投标询价合二为一,即取消初步询价,进行一次性投标询价。而询价过程应当相对延长,让机构有充足的时间去研判拟上市公司的价值。

  再次,适当放宽上市额度。部分业内人士认为,新股发行改革还需要适当地放宽上市额度。要改变新股发行价格畸高和圈钱的情况,只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是抑制货币的流动性;二是加快推出上市资源,使投资者有更多的选择。要注意上市资源与流动性的匹配问题。

  王亚伟还提出,要积极推进优质企业发行上市,为股市不断注入新鲜血液。发行的市场化不意味着降低上市标准。他指出,由于信息不对称,买方处于弱势地位,因此监管机构要严把质量关。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中国股市从新股不败到新股破发是一个历史的变迁,这不应该与IPO的放与停有必然联系。

  总体来看,大部分业内专家建言虽各有侧重,但均坚持一个统一的观点——管理层应该在新股发行改革道路上坚持“两条底线”,一是新股发行市场化不动摇,二是新股发行节奏不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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