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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新股发行提六条建议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7日 10:06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何维达

  ●新股申购制度应该进行改革

  ●限制网下配售规范网上配售

  ●上市定价涨跌幅要加以规范

  ●原则上一开始就实行全流通

  从去年9月以来,证券市场新股发行一直告停,现在应该启动了,否则就失去了股市的融资功能。新股发行是国内外投资者关注的问题,也是需要改革的领域。新股发行制度不能完全沿用老的办法,必须进行综合改革,这样才能减少弊端,提高公平性和效率。所以,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必须以市场为导向,以广大股民的利益为主导,做到定价合理,兼顾效率与公平。

  笔者认为,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不是一个单项改革,而是一项综合改革。因此,笔者提出新股发行制度综合配套改革的6条建议。

  (1)新股申购制度改革可以考虑的方法有两种:第一种方法,就是效仿香港联交所的“按户分配”,即“人手1000股”。这种方法比较简单易行,但在技术上可能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第二种方法,就是笔者之前提出的新股发行采取“市值配售+资金摇号”。它的原理是这样的,新股发行时,先将新股发行量的绝大部分预留下来(比如发行20000万股,预留16000万股,大约80%)作为市值配售,由于大量的资金涌向一级市场申购新股,所以对每个账户都按其拥有的市值进行配售是不切实际的,没有这么多的股票可供配售,我们可以在这个环节中引入摇号机制,只有在你的资金账号中签的情况下,你才有资格按市值进行配售,但配售数量也需设置上限,比如大机构最多100万股,中小机构最多10万股,个人最多2万股为宜(具体多少可以探讨),避免重蹈“资金为王”的霸王规则;剩下的一部分则通过资金摇号进行申购,以此来照顾空仓者以及新股民,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二者必须同时进行,如果某个账号参与了市值配售,那么他就无权参与资金摇号,或者其参与了资金摇号,那么他就会被市值配售排除在外。

  (2)建议限制网下配售,同时规范网上配售。原有的新股发行制度一方面通过网下配售从而向机构投资者进行利益输送,另一方面在进入二级市场前的网上申购中又奉行‘资金为王’的策略。这种新股申购方式等于在金融系统中提供了一个完全无风险收益的机会,因而每到新股发行时,都有几万亿的资金蜂拥而出,造成金融系统某方面的扭曲。这种不合理的制度不断引起业界和广大股民的强烈不满和严厉批评。因此,建议限制网下配售(最多不超过股票发行的25%);同时,网上配售应该考虑广大中小股民的利益,可考虑人手500股。

  (3)新股在二级市场的定价必须根据市盈率和每股收益预测确定,而且开盘价和发行价不宜差别太大。如果是在香港H股和大陆A股同时上市,那么,应该尽可能做到同股同价,不要一开始就造成价差悬殊,人为地形成不公平竞争。

  (4)新股上市后,在二级市场上应进一步做一些具体规定:其一,新股第一天交易时最好设一个上限,比如不超过150%;其二,在3个交易日涨跌幅不超过300%。当然具体做法还可以讨论。

  (5)逐步解决现有大盘蓝筹流通比例过低问题。目前,许多大盘蓝筹公司上市时的流通股比例只有2%—3%,这样创造出来的市值是不可能持续的。现在国内证券市场最大的风险就是头重脚轻。因此,大盘蓝筹股的流通比例一定要逐步提高,让大盘蓝筹股变成名副其实的有价值的股票。同时,这也有利于股指期货推出时维持一个健康的市场基础。

  (6)必须做出硬性规定,新股发行原则上一开始就实行全流通,消除所谓的“股权分置改革”后遗症。至于现在尚未上市的中央和地方国企,要么不上市,走其他融资渠道;要么,全部作为流通股上市,不要留有尾巴,留有后患。

  至于发行制度是采取注册制还是配售制,应该按照市场制度逐步完善的要求进行,所以,目前不宜一步到位采取注册制。

  (作者为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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