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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改革方案被指进步有限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6日 11:55  经济观察网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胡中彬 5月22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稿》),备受关注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雏形终于显露。新股发行制度改革被各界都寄予了厚望,希望能够根治中国新股发行制度的弊端,但业内人士评价称征求意见稿拟推进的新股发行改革举措进步有限,“仓促之感明显,逊于此前业内预期。”

  此次征求意见稿的所推进的改革措施主要有四个:完善询价和申购的报价约束机制、网下网上申购参与对象分开、网上单个申购账户设定上限,这也是等待数月之后,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取得的仅有进步。此前曾被市场热议和被认为将被推出的“存量发行”、“一次报价”等方案并无充分的笔墨。

  对此,宏源证券日前的一份报告直言“《意见稿》并未从根本上解决新股发行过程中的矛盾”。研究报告称,《意见稿》只是部分解决了新股首次公开发售中散户“中签率”低和机构“股托”问题,但是仍有部分漏洞;《意见稿》对于亟待解决的新股首次公开发售股份比例过低、存量限售股解禁和如何引入二次发售等问题并未有所触及。

  对此,宏源证券提出了两个政策建议:首先,真正全流通发行,不再有被动限售股,同时借鉴香港制度,按申购帐户分配新股。其次,恢复股票T+0,抑制新股上市首日的畸形爆炒现象。

  而东北证券认为,新股发行改革未就全流通发行作出规定,虽然管理层在该问题上留有余地,但是就目前而言,新股发行没有涉及到未来增量“大小非”的问题,将可能对市场未来运行的空间产生压制。

  一位投行人士则称,“这次还只是摸着石头过河,只能说进步有限,实现发行制度的完全市场化还有待时日。”

  “新股发行体制涉及面广、影响大,为保证改革的平稳推进,拟采取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方式,分阶段推出各项改革措施。”证监会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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