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本报记者杨桐
"看到满屏幕都是红色的,我当时真的很兴奋,这是所有炒股人的梦想"回忆8月16日的情景,刘阿姨印象深刻。刘阿姨退休前就炒股,当时购买的都是一些长线投资的股票,退休之后,刘阿姨就开始每天到证券公司"上班",开始做一些短线投资。像刘阿姨这样的股民在中国有许许多多,这是典型的散户代表。
"11点刚过,大盘开始上涨,我觉得可能是个机会,当时也没时间考虑到底为什么上涨,赶紧就下手买了工商银行,没一会就涨停了,当时心里挺美的。"刘阿姨当时认为自己赶上这一波行情了,当天的收入肯定不少。但好景不长,很快,指数又像是过山车一样俯冲下降。
中午休市的时候,刘阿姨和其他几个股民讨论着。"当时我们并不知道是因为什么,但大家都觉得肯定是有什么还没传到我们这儿的消息。"当天中午不下10种传言迅速在坊间广泛流传:上交所内部系统故障、收市后公布优先股试点方案、汇金和QFII等机构大量进行指数型ETF申购、超级主力入场、上证180开放T+0……还有一种传言认为是交易员买股票时输错字母,百万变成10亿。
"后来到了下午我们才知道是因为光大出了问题,但是我的股票已经买了,当天也卖不出去了。"本来想着捞一笔的刘阿姨当天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已经到手的钱又从手中溜走。"其实也知道这事怨不得别人,是自己想挣钱,但是这到手的钱又没了心里总是不太舒服。"刘阿姨并没有想太多关于索赔的事情,她觉得这也是一种契约精神,"但是如果这是光大故意为之,那这就是误导我的判断了,我下单和他们的误导有直接关系,这样的话我就要求索赔。"
因为在当日的股市暴涨中跟风买入,很多手中的股票被套。16日收市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公告,称"已达成的交易将进入正常清算交收环节",这意味着大家都要为自己的冲动"埋单"。
有网友表示"我也理解买者自负的投资原则,但券商系统生病,中小投资者真的活该吃药吗?"
与刘阿姨不同,韩先生是积极地要求索赔的。"前一天晚上,一个朋友打电话的时候说中石化的收益不错,眼看着要发中报了,可能会有一波行情。"于是,8月16日开盘,韩先生就下单买进中石化股票,11点多的时候大盘一路走高,"嘿,我这朋友还真准,这不是有戏嘛!"但是韩先生并没有庆幸多久,很快指数又开始急转直下。
"我不否认如果没有光大这件事我的股票也会赔钱,但是光大的事情出了之后我赔钱成了必然了。"韩先生始终认为光大应该就此事给股民一个交代,"前几天没有想太多,可是最近看网上好多维权的声音,我也想试试看,就是不知道会怎样认定。"
根据光大证券助理总裁杨赤忠介绍,"816"事件中为了最大限度减少风险暴露和可能的损失,光大证券需要降低持仓量,但考虑到股市T+1交易,因此其选择申购ETF卖出和通过股指期货对冲增持仓的风险。据统计,当日下午交易时段,策略投资部总共卖出ETF金额约18.9亿元,累计用于对冲而卖出的股指期货合约共计6877张。加上上午卖出的253张空头合约,全天用于对冲而新增的股指期货空头合约总计为7130张。
这也就意味着在光大证券下午发布"误操作"公告之前,就已先于其他股民进行了减持操作。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提前进行操作,被市场人士质疑为内幕交易。
如果最终调查结果显示整件事有人为操作上的失误,那么光大证券很明显需要对市场的异常波动承担一定的责任,而如果是软件的故障,是否就会被归为不可抗力,或者归结为软件研发失误,光大证券所需要承担的责任是否减轻,甚至不需要承担责任?
对此,有律师认为:首先,投资者如果认为自己因该事件受到损失,且有举证能力,有权利向到法院起诉。但法院需要对光大证券在投资者蒙受损失的过程中是否有过错这一点进行判定。由于该事件非常罕见,其认定过程将非常复杂,法院需要委托专业部门给出结论。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先生表示,按照现有的《证券法》及其相关法规,光大证券涉嫌买入股指期货内幕交易的行为和董秘涉嫌虚假陈述,一旦被监管层认定,光大为此受到证监会处罚和投资者索赔的可能性很大。
网上对于光大的声讨铺天盖地,然而如何才能化被动为主动?杨兆全表示,投资者可以尽快联系律师事务所,与此同时要提供8月16日当天的,或者前后几个交易日的交易明细,并持本人身份证,上交所股东卡到律师事务所办理登记,大概在3-5个交易日内可以得到回复。
据悉,内地十余位知名证券维权律师已联名发出倡议书,设立"光大证券事件受害者维权团",并表示将关注监管部门动作,待时机成熟后第一时间启动集体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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