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6日讯 (记者 华青剑)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今日下午的通气会上表示,目前关于IPO重启还没有新的进展。而在个股期权方面,发言人称,目前在我国开展个股期权试点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但推出个股期权仍然可能面临炒作等风险,因此在标的的选择上,需要符合规模大、流动性好、波动性适中等标准,并采取一系列风控安排。目前证监会正在开展个股期权的研究论证工作。
推动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 多措施促信用增级
证监会将大力推动证券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升证券公司利用资产证券化手段盘活存量资产、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服务国家产业结构升级转型。
发言人介绍,根据《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债权类资产,一类是收益权类资产。按照现有法律法规,债权类资产可以实现真实销售,做到破产隔离;收益权类资产,由于相关收益依赖于原始权益人正常经营,与原始权益人难以完全独立。为此,《规定》对该类资产的原始权益人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无重大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等,避免由于原始权益人破产影响基础资产正常运行及资产支持证券的兑付。
为提升资产支持证券信用,降低资产证券化业务风险,证监会允许管理人根据基础资产的特性和交易结构,选择采用结构分层、差额支付、外部担保、流动性补偿等多种方式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信用增级,并未要求必须有外部担保。
截至目前,证监会共批准8家证券公司设立17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另有7个此类专项计划正在审核,证监会将进一步提高审核效率,加快审批进度。
正在配合央行研究QDII2制度
目前证监会正在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和有关部门就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制度(QDII2)进行研究和沟通,计划尽快推出。但同时其强调,目前还没有推出该制度的具体时间表。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称,目前,个人投资者投资境外市场渠道比较单一,形式上我国居民仅可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方式间接投资于海外资本市场,QDII2将进一步拓宽个人投资者对外投资渠道。
加强客户交易终端信息规范管理
证监会还发布了《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等客户信息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内容主要针对实践中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保存客户交易终端信息格式不规范、期限不明确、内容不完整等突出问题,细化了技术规范,强化了责任义务,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供更有效的保障。
《规定》加强了客户交易终端信息规范管理,有利于交易委托纠纷的解决,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有利于保障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信息系统安全运行,保证客户资产和交易安全,提高交易中断的后期处理能力;有利于建立网上交易身份认证机制,提高网上交易安全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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