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星方案通过 外资股流通还需商务部批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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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 10:48 证券日报 | |||||||||
本报记者 张歆 伟星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今日公告,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 公告显示: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股份53783433股,占
全体股东表决中,同意60243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09%,反对544336股,占0.90%;弃权10,800股,占0.02%。 流通股股东表决中,同意6460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09%;反对544,336股,占7.76%;弃权10,800股,占0.15%。 此外,因伟星股份存在外资股股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资股的流通事宜需得到商务部的批准。该公司股票复牌时间详见《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在此之前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