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 江苏证监局

  对经常做股票的投资者来说,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老鼠仓”这些词一定都不陌生。但什么样的行为是内幕交易,操纵市场都有哪些形式,能够说出来的投资者估计少之又少。下面就说说操纵市场典型行为之一的“尾市操纵”。

  顾名思义,“尾市”就是临近交易结束的收盘时段。收盘价能够影响第二天的开盘走势,而且尾市交易相对清淡、时间短,影响股价需要的资金量较少,因此,尾市操纵成为常见的市场操纵手法之一。

  尾市操纵者要么运用大量资金抬拉股价,要么利用抛售筹码的方式进行打压,目的是通过这种“反方向”操作,干扰和改变投资者对后续行情的看法,诱导投资者跟进。不明真相的投资者跟风操作后,次日股价会进一步上涨或下跌,在达到目标价后,操纵者一般会再次通过反向操作获利。普通的投资者则陷入操纵者埋下的大坑,想跳出为时已晚。

  2010年6月1日14时58分至收盘期间,张某利用资金优势,在控制的账户A和账户B之间采取对倒方式,以涨停价大量申报买卖X股票,两账户实际对倒量为102.56万股,占当日市场成交量的32.46%,占尾盘15分钟市场成交量的69.49%,占尾盘两分钟市场成交量的78.13%,将X股价锁定在涨停价23.89元。短短两分钟内,X股价由下跌3%冲至涨停。与X股价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该股所处的板块其他个股全部下跌。最后,证监会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市场操纵,对其处以60万元罚款。

  2011年11月23日,谭某某为了高价减持手中的Z股票,在临近收盘几分钟内,大量申报买入Z股,占尾市阶段市场申买量的比例高达75%,委托价格由29.6元升至32元,每笔均高于当时市场上的买1档价格,三分钟内将股价由29.35元拉升至30元收盘。第二天,谭某某将持有的50万股Z股票全部卖出,导致该日股价下跌,谭某某却轻松赚取近30万元。谭某某长期从事大宗交易活动,类似操纵行为也不止发生一次,证监会对其前后开出近3亿元罚单。

  正常的投资,无论在哪个时段都可以进行,出于对次日行情的看好和期待,尾市期间大量买入并不违法。投资者无需因噎废食,害怕触碰监管红线,连正常的交易都不敢进行。但股票临近收盘出现异动,投资者一定要保持冷静,不要以为赚钱机会来了就一股脑儿冲进去。此时最好保持观望,因为操纵者能改变一时的股价,但改变不了其长期的走势。若没有足够的把握,无法看清其中真相,就别贸然“做出动作”,而是要捂紧自己的“钱袋子”。

  操纵形式多样,投资者要学会如何识别。投资者不仅要学习投资知识和操作技巧,也要经常学习监管部门出台的新规定、新政策,及时掌握违法行为新动向。只有这样,在面对违法行为时才能迅速精准地识别,防止上当受骗。同时,投资者也要守法投资,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责任编辑:依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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