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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退市制度利好券商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24日 07:07  东方早报

  4月20日晚,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以下简称规则),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该规则的出台是国家推进金融改革、加强金融创新的坚定信号,是我国统一场外交易市场建立和完善的重要一步,长期利好于券商业务模式的完善。

  此次《规则》亮点主要体现在:完善恢复上市的审核标准不支持通过“借壳”恢复上市;明确财务报告明显违反会计准则不予纠正的公司将快速退市;明确了创业板公司退市后统一平移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创业板退市企业“统一平移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是各层次市场有序流动的途径,同时也为“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提供增量标的,与新三板的推进有着同样促使三板市场扩容的效用。在做市商引入机制下,为券商提供做市收益的标的将得以增加,同时为我国券业在特定市场发展做市商制度、提高特定市场交易活跃度、促进我国券业与成熟资本市场投行模式接轨提供了发展契机。如果把“老三板”、“新三板”及“场外交易市场”等等整体看做我国未来对应国外OTC市场的标的,那么参照美国标准测算,OTC业务除去投行上板费以外的静态贡献度将达到15%。

  投资建议:维持行业“看好”评级。大券商推荐创新占优的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区域二线券商推荐资质资本占优且存在改善预期的国元证券宏源证券西南证券;参股券商推荐锦龙股份。此外,在目前时点涨幅相对滞后、弹性相对较高的方正证券(微博)建议关注。

  中信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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