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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业:年去春来早 汽车业振兴规划点评(2)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5日 10:02  顶点财经

  点评:

  近年来,我国大排量的乘用车增速较快,与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不相符合。08年之前,国家鲜有出台鼓励小排量车的实质性政策,08年以来,专门针对小排量车的政策有:1.0L以下消费税率下调至1%,本次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率则由之前的10%下调至5%。

  目前我国现行的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其计税价格为车辆不含增值税的价格。以购买一辆10万元的1.6升排量的车辆为例,消费者原来在购车环节应缴纳的汽车购置税为:

  10万元÷(1+17%)×10%=8547元。

  而按照降低后的税率,这辆车的购置税为10万元÷(1+17%)×5%=4274元,即消费者购置税减少4274元。

  本次购置税调整采取以1.6升排量为界限,执行操作简单;同时由于目前我国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在乘用车销量占比的60%以上,因此该政策优惠面大,预计政策见效较快。该政策不仅刺激汽车销售,并且有利于汽车消费结构合理化。

  该政策的具体影响程度较难测算。但我们判断其影响将强于2008年9月1日起汽车消费税率调整对市场销售的影响程度,主要是因由于消费税是价内税,税率调整直接影响的是厂商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项目,即引起产品总成本的变化,对销售的影响较为间接,而购置税影响直接。

  市场对汽车购置税下调政策预期较为充分。乘用车上市公司中,受益的企业有:一汽夏利长安汽车海马股份上海汽车(主要是上汽通用五菱)。

  对购买轻卡及微客进行总额50亿的补贴

  从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国家安排50亿元,对农民报废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

  点评:该项政策超出市场预期。

  该项政策主要针对农村消费市场,对农民运输用生产资料给予换购补贴,对轻卡行业、微客行业构成实质性利好。农民利用相关补贴淘汰安全性差的农用车,购买新的轻型载货车以及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有利于相关汽车厂家的销售,有利于降低农村及城乡接合部的恶性交通事故,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2008年我国轻卡销售118万辆,微卡销售36万辆,微客超过106万辆。如果每车补贴2万元左右,则可能拉动约25万辆以上的轻型货车与微客的换购需求。即提高行业增长速度2.6个百分点。

  我们根据目前市场消费情况测算该政策将导致2009年新增轻卡销售10万辆、微卡5万辆、微客10万辆。

  受益的上市公司:福田汽车、上海汽车、长安汽车、江淮汽车、东风汽车。

  生产中高档轻卡、主要面向城市物流市场的江铃汽车则难以受益于该政策。

  三年100亿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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