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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绿色通道政策持续进行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9日 17:04  顶点财经

  兴业证券 王爽

  交通运输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做好岁末年初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衔接工作,在新政策出台之前,对在国家确定的“五纵二横”“绿色通道”上行驶的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要按照现有政策继续免收车辆通行费。

  背景: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2004年)第十六条: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公路的技术等级、投资总额、当地物价指数、偿还贷款或者有偿集资款的期限和收回投资的期限以及交通量等因素计算确定。对在国家规定的绿色通道上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可以适当降低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或者免交车辆通行费。

  在08年初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中,国务院将“绿色通道”鲜活农产品运输全免通行费作为一项应急措施,对保障市场供应、稳定物价和促进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作用。08年3月,国务院召开第二次常务会议并研究决定,将“绿色通道”鲜活农产品运输全免通行费政策从3月31日延长至08年底,以进一步降低鲜活农产品运输成本,加大对农业生产的扶持力度。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方式,减免运销环节收费,长期实行绿色通道政策,加快形成流通成本低、运行效率高的农产品营销网络”要求。交通运输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调整“绿色通道”政策。

  点评:

  “绿色通道”政策对上市公司通行费收入影响约在3%,基本覆盖了上市公司主要的路产,广东等个别路段对收入的影响约为8%。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部分“伪装”车辆,操作细则有待进一步明晰。

  依照当前信息来看,交通部开始将其作为一个长期政策来研究操作方案,因此,“绿色通道”政策可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存在,但其涉及的路段、车辆以及执行细则可能会有所调整。

  “绿色通道”政策的实施也暴露了高速公路行业一定的政策风险。高速公路公司在上市时并未有减免农产品车辆通行费的契约,但之后出台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就将其纳入其中;在国家于08年初实施“绿色通道”政策时,各上市公司只能被动接受,认真完成管理部门的指示。

  在当前刺激经济和关注“三农”问题的大背景下,“绿色通道”政策的持续也在预料之内。因此,交通部此次通知对行业影响为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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