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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高速路公司 兑现股改注资承诺被限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0日 07:54 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张 歆

  昨日,东方集团的“火线”资产注入在最后关头实现了其股改时的特别承诺。据统计,大股东股改中承诺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的有50家上市公司,其中24家公司的控股股东在承诺期限内都履行了资产注入承诺或正等待批复。然而,福建高速桂冠电力博盈投资等公司的承诺期限(今年年底)也已经临近,但是记者昨日对部分上市公司采访后获悉,高速公路类资产的注入在一定时间内或难进行,原因是去年底交通部对公路收费权益转让“亮起了黄灯”。

  公司愿望强烈

  在高速公路类上市公司股改时,曾有多家公司提出了资产注入的构想,其中福建高速和山东高速目标最为明确。

  福建高速在股改说明书中表示,在股改方案实施后,大股东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在浦城-南平高速公路通车时将所持有的南平浦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给福建高速,以支持福建高速控股浦南公司;福建高速对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所拥有的已通车路段享有优先购买权;在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后将在2007年12月31日前把国家高速公路主干线沈阳-海口线福建境内的罗源-宁德高速公路注入福建高速。

  福建高速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此后的几个月内,公司已开始对罗源-宁德高速公路的注入做着准备——土地评估、车流量预测等等。

  山东高速也在股改方案中表示,若本次

股权分置改革获准实施,山东基建的控股股东山东高速承诺将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山东基建收购路桥类优良资产,收购(北)京福(州)高速公路德州至济南段。山东高速更是心急地强调,“为使公司主营业务更加清晰明确,避免由于名称问题引起的误解,符合公司未来以高速公路为依托实施滚动发展的产业方向,拟将公司中文名称由‘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遭遇“限行”政策

  但是从目前来看,高速公路类公司资产注入的愿景或将不容易达成。

  2006年12月,交通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在国家新的《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颁布实施之前,暂停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益转让。国家新的转让办法出台后,收费公路收费权益转让要严格按照国家新的规定执行。”

  福建高速有关人士表示,罗宁高速公路是政府收费还贷的公路,属于此次暂停转让范围之列。因此,福建高速有关罗宁高速公路资产注入工作现已暂停。

  据了解,截至目前,新的《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并没有出台,甚至还没有明确的时间表。也就是说,这项通知不仅仅限制了福建高速的资产注入,其他公司今后相关资产注入方面的计划也必须要根据新政策再实行。

  福建高速的有关人士同时表示,公司对于未来资产注入还是在准备的,但时间长短的关键是新转让办法何时能够出台以及交通部的审批速度。待国家新的《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出台后,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将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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