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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可再生能源行业出台重大利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2日 13:27 东方证券

  东方证券 邹慧

  《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出台,对可再生能源企业构成重大利好。

  《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出台,根据规定,水力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太阳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和地热能发电等六种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在并网时享受优先调度权和电量被全额收购的优惠,而且,除大型水力发电外,其余可再生能源不参与上网竟价。该办法提出,将对电力调度机构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情况和电网企业全额收购该电网覆盖范围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量的情况实施监管。同时规定若未经许可,没有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未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造成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电网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由电力监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电力监管机构可处以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额一倍以下的罚款。

  该办法构成了对可再生

能源发电企业的重大利好,因为它解决了困扰新能源发电企业已久的发电并网的问题,而且是优先全额收购发电量,从而将解决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的盈利问题,由此将扩大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的投资热情。从政策角度来看,可再生能源发电是完成节能减排指标的重要手段,我们推测政府继续出台扶持政策的可能性很大,建议投资者重点关注可再生能源板快,另外,在可再生能源中,风力发电是技术最成熟、成本最低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方式,我们还是维持前期的观点,重点关注风力发电及设备制造企业。

  上市公司中,我们建议投资者重点关注湘电股份(600416)、华仪电气(600290)、天威保变(60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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