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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青丽:房价收入比偏离太多 终要回来(2)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15日 15:5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以全国来说水平居前的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2007 年计为46507 元,假设双职工,未来年收入增长10%,税率20%,折现率为5%,最高还房贷支出占收入比为50%,折现年数为从25 至60 的35 年,则算下来当前可买房的价值为339 万,如果是100 坪的面积,则单价为33900 元。这是基于非常乐观假设条件的估计!面临着很多重大风险如失业、收入增长率低于预期、房贷利率提高、家庭重大变故、还款期过长等,现实中不可以此来确定购房价格,只是理论计算的一个参考。1978 至2007 年29 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复合增长率为13.6%,考虑高增长期已过,如果未来收入年增长定为8%,还款期缩短为20 年,当前要买100 坪的话,只能承受1.05 万的单价,房价收入比依然高达14,说明这个单价依然太乐观!只有当还款期定为10 年时,房价收入比才降为6,此时可承受的单价仅为4730 元(如果买100坪的话)。幸好2000 年前后进行了房改,单位由无偿分房变为出价补偿,私有化了单位的房屋,当时补偿价较低,北京当时的单价大概有4000 元左右,如果以年收入增长13%计年增值率,当前单价增值为7370 元,所以大量存量房子的拥有者不必望高价房而兴叹,但一般收入水平的新购房者将不得不面对高房价的难题。根据北京市统计局的最新统计,8 月份,10 家被调查房地产中介的二手住宅成交均价为10199 元/平方米,西城区最高,为17295 元/平方米。1-8 月份四环路以内商品住宅期房价为18113,六环路以外为7847 元。看来,较低收入者要买房只能跑到远郊了。

  大城市中心房价奇高还有户口管制加上政治、教育、文化、福利等资源集中在大城市等的因素,在摊大饼式的大城市发展思路下,城市越来越大,20 多年前中学教课书上讲的卫星城镇的设想至今也没见个影儿,资金或有钱者也越来越向大城市转移。这样,较低收入者只能住在越来越远的地方,政府无法改变集中式的政治教育文化资源的情况下,只有加快修建高速运输工具才能满足远距离居住的需要。可以想见,随着高速铁路的建设,住在河北在北京市中心上班,将可能成为高房价下不少人的选择。

  北京市收入水平最高的金融业2007 年职工工资129982,为北京市平均水平的2.79 倍,如果普通职工可承受单价4730 元和1.05 万,那么,金融业职工可承受单价为13220 元和2.93 万元,如果金融业职工可承受的房价为市中心价格,则当前北京市中心二环内房价已经接近或超过了2.93 万,事实上,大部分金融业从业人员并没有认为目前的房价是可以轻松应付的。

  香港平均收入水平2007 年为25430 美元,以35 年为折现期,折现率为3%,收入年增长5%,则当前购100 平米的房价为4 万港元。这是最乐观的估计,房价收入比已高达26倍。如果以房价收入比6 倍计,当前购100 平米的房价为9566 港元,即使买50 平的房子,可承受房价也只有1.9 万港元。实际上,香港几乎找不到低于2 万的房子。长期偏离合理水平的香港房价,也主要是政府政策长期失误导致。以卖地为生的财政导致多数人成为高价房的拥有者,反过来大家都反对改变高房价的各种政策。

  全国富翁群集北京等大城市购豪宅,导致的房价畸高,也只是北京两极化发展的写照,政府必须有所作为,或加大土地供应或严控以信贷方式投资房产。若有余钱投资的人皆认为房价总是上升的,任何时候买都不亏,并尽量将余钱买成房子,即非要透支未来,以房地产升值而不是出租为目的进行房地产投资的话,那将导致可怕的不可阻挡的房价升势。与股市不同,股票流动性好,有做空机制,房地产受个人情绪影响大,流动性差,一旦群体一个方向走,非理性发作起来,涨幅可能会更大,可持续时间可能会更长。这时候,买房和炒作大宗商品或赌博似乎差异不大了,不是一样都是比谁占有的筹码多?希望后来者买单?可大宗商品价格却是有涨有落的。实际上,在资产泡沫过程中,各类“投机者(不以租金回报率只以差价为购房目的者)往往会利用信贷杠杆,因此控制信贷投放对象在合格范围之内是一件事关宏观全局的大事,可惜往往又在金融机构追求业务及盈利增长的压力下失控。

  如此类推,各类产品制造商、各类服务提供商也没必要继续制造产品、提供服务来赚取利润了,都来竞价购买土地和房屋,囤积待涨,每年套现一些利润即可!彼时房地产及相关产业将为GDP 带来100%的贡献!房价就更不能跌了!纷纷将房子作为投资品来追捧的热烈趋势若不加以适当限制,将引发严重的资产泡沫。

  钱多者当然对房价有决定性的引导力量,但决不能任由钱多者推高房价!房价上涨的事实本身并不说明它一定是合理的!合不合理应该站在大多数人站在社会平均水平的角度。过度投资房地产行为本身也会自取“灭亡”,凡事不可过度,如果少数人占有太多房产,房价又很高,贫富两极化加剧,政府会担心社会矛盾爆发,迫于无奈会限制家庭居住面积,对大面积占有者征收惩罚性税收。甚至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政府可能会启用地价和房价的行政控制,启用以前面向各单位各企业供地的计划用地办法(如果各单位企业为职工福利而建房不谋求高利润率,房价不会高涨到非常不合理的地步,但也得规定每户最高面积)。这正如美国次贷危机之后,要讨论控制高管薪酬一样,市场经济是应该尊重,但玩过火后,政府将不得不用计划办法整治市场。房子的基本和核心属性应该还是消费品,过度偏离这一属性的市场行为都应该得到矫正。

  在当前各项政策没有根本逆转的情况下,非理性疯狂也许还会继续,但房价有合理基准,偏离太多必受惩罚!日本、香港、台湾、美国等已有先例。使房价保持在合理水平之内,政府是第一责任人,房地产开发商、个人只有在政府确立适当的房地产政策之后,才能确立自己的适当责任,顺序不可颠倒。以房价收入比为房屋价值判断基础,为政府、包括央行事前调控房产泡沫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政府应该没有理由拒绝进行资产泡沫的事前监控。经济在政府大力刺激之下有所恢复,但货币投放过多,不排除过度投放货币后导致的物价资产价格双膨胀,之后必须加息,最终导致房价大跌,连续上涨近10 年的房价或许才真正迎来一次大调整。

  股价在疯狂的情绪之中也会被推高至远离合理估值的地步,甚至也有叫嚣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并且,必定会有新的估值办法被发明并流传开来、必定有市场没有发现的价值的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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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调,即便监管部门不刻意打压,迟早也会自己掉下来,对股票来说,高市盈率是股价高压线,其实房价也一样,房价收入比是其价值判断的基准,偏离太多,终要回来。换个角度,美国次贷危机实质上也是房地产的危机,说明政府彻底改革房地产模式的时候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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