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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挨板子 信息披露岂能厚此薄彼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 03:01 现代快报

  近日,在香港上市的中海油(资讯 行情 论坛)再次成为市场议论的话题。公司因当时的首席财务官“说话不慎”,在2002及2003年选择性地向部分分析师和传媒披露盈利及预期股息增加的资料,同时未披露有关关联交易事项,因此受到了港交所上市委员会的公开谴责。祸从口出的不仅仅是中海油,另一家港股公司———康师傅控股(资讯 行情 论坛),几年前因向两家投资银行不平等地披露敏感资料,但未就有关资料发出新闻公告,今年初也挨了港交所的“板子”。

  这两个案例有一个共同特点,即上市公司“厚此薄彼”。选择性披露这一行为,让极少数市场参与者通过占有特殊的信息资源,而非凭借自身专业技能或勤奋努力等来获取利益,明显违背了

证券市场“三公”原则。美国SEC在2000年8月通过了证券市场信息的公平披露规则(RFD),明令禁止上市公司从事选择性信息披露的行为。

  奇怪的是,在香港、纽约等成熟市场并不鲜见的这种违规行为,目前在境内市场却觅不到踪迹,因上市公司高管“说话不慎”而被点名的情况还鲜有发生。原因何在?难道治理相对逊色的境内证券市场反倒是至清之水,一片净土?其实并不尽然。在目前境内弱有效市场的情形下,内幕交易、信息严重不对称是其典型特征。若没有上市公司在披露信息上予以支持和配合,怕是没有几个庄家能成事。

  目前监管层也注意到选择性披露这一违规现象,沪、深交易所去年底修订的上市规则中首次引入了公平披露这一概念,《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中也要求上市公司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不得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但基本都是一笔带过,既没有明确的罚则,也没有对受害者的配套救济措施。

  在信息披露规则中,既要让上市公司知无不言,又要避免其口无遮拦。这两者同等重要。

  刘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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