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南方都市报”,作者周亮、梁小婵。

全流通赋予了内资股股东通过金融市场变现资产价值的机会,资本价值将明显提升。同时,也方便了H股企业解决由于大股东增持股份,出现的流动性不足等问题。

近期市场已经在流传重启H股全流通的消息。昨日,证监会终于给出H股全流通的条件和流程。明确H股全流通试点不超过3家,并且要求存量股份的股权结构相对简单,且存量股份市值不低于10亿港元。

不少证券业人士推测,通讯、工业、材料企业或许最有希望尝鲜。

企业自定全流通方案

长期以来,在内地注册成立的企业,在香港市场发行的离岸股票即为“H股”,以港元交易和收取股息。而该企业在内地发行的其它股票,以人民币认购和收取股息,按资金来源划分,称为内资股。只能在内地法人或自然人、合格国外机构投资者或战略投资者之间转让,且转让一般须获得国资委、证监会等监管机关的许可。

H股全流通的一般定义即是内地监管机关允许内资股自由转化为境外上市的H股股份,实现与离岸投资者持股相同的流通性。

最早也是目前唯一的H股全流通案例,是2005年10月建设银行以H股全流通的方式在香港上市。

昨日,证监会终于给出H股全流通的条件和流程。为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要求,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开展H股上市公司“全流通”试点,进一步优化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融资环境,深化境外上市制度改革。

“全流通”试点坚持市场化决策原则,参与试点的企业和相关股东,在满足试点条件的前提下,可自主决定流通数量及比例等事宜,自主协商形成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全流通”方案。

证监会将以“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方式有序推进本次试点,试点企业不超过3家。

企业参与本次H股“全流通”试点需满足外商投资准入等4项基本条件。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回应记者时介绍称,符合外商投资准入、国有资产管理、国家安全及产业政策等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要求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契合服务实体经济和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战略,且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存量股份的股权结构相对简单,且存量股份市值不低于10亿港元。

“全流通”试点仅限于原股东减持和增持本公司H股。试点企业相关股东先期可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H股;待相关技术系统升级改造完成后,开通增持本公司H股的功能。

提升H股资本价值

“在市场制度建设方面,H股全流通在本质上放松了H股上市企业内资股权的跨境转移和交易,放宽了行政监管,提高了中国资本市场的完备性和与国际市场的连通性。”中泰国际分析师徐博对南都记者称,“在理论层面,提升了市场发现股权内在价值的能力,提高了内资股的流通性,并有助于缩小境内外市场的割裂,将必然通过交易成本的降低提升资产使用价值。”

“由于股权退出受限,用H股架构在港交所上市的公司大股东缺乏关心股价的动力。如果允许H股全流通,大股东利益将会和公司业绩、公司股价密切关联,大小股东的利益将重新统一。”一位资深的港股分析师表示。

徐博称,对于已通过H股上市的企业,H股全流通赋予了内资股股东通过金融市场变现资产价值的机会,内资股H股全流通条件下拥有了处置、流转和抵押的基础,资本价值将明显提升。同时,也方便了H股企业解决由于大股东增持股份,出现的H股流动性不足的问题。

“H股企业未上市非流通内资股市值为2.6万亿港元左右。但是,在港上市的H股中,很多权重较大的蓝筹股都已经通过A +H股构架实行了全流通。H股全流通对市场影响不算太大。”徐博称。

“试点H股企业大概率是大型国企,来自通讯、工业、材料行业可能性非常大。”徐博称,中国联通也有可能通过H股全流通优化其混改方案。(编辑: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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