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01053)发布公告,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及《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原大股东-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质押给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渡口支行的该公司3亿股无限售流通股于2017年12月26日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重钢集团就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的该公司2亿股无限售流通股于2017年12月26日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重钢集团就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的该公司2.52亿股无限售流通股于2017年12月26日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重钢集团塬持有该公司10.04亿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26%)至此已全部解除权利限制,并于2017年12月27日划转至重庆长寿钢铁有限公司名下,相关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过户手续。

此次划转后,重钢集团不再持有该公司股份;长寿钢铁持有该公司20.97亿股股份,占该公司总股本的23.51%,为该公司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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