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审裁处)今天(6月26日)饬令格林柯尔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格林柯尔)前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顾雏军(男)交出他因进行市场失当行为而得的4.81969785亿元利润。

这是审裁处至今所施加最大款额的一项交出款项令。

审裁处在2016年12月29日裁定,三名前董事张细汉(男)、胡晓辉(男)、徐万平(男)以及前财务总监莫永佳(男)曾涉及《证券及期货条例》所指披露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诱使他人进行交易的市场失当行为,原因是他们严重夸大格林柯尔的销售额、溢利、应收帐款和银行存款,及将该公司截至2000年至2004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资产净值分别夸大约人民币4.87亿元、人民币6.53亿元、人民币9.82亿元、人民币10.62亿元及人民币9.04亿元,相当于格林柯尔在该些年度的总资产净值的43%至80%  。

审裁处也施加以下的命令:

· 针对顾、张、胡及徐的取消资格令,禁止他们由2017年10月1日起(为期五年)担任或继续担任上市法团或在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持股的任何公司的董事或参与有关的管理;

· 针对莫的取消资格令,禁止他由2017年10月1日起(为期三年)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

· 针对顾的冷淡对待令,禁止他由2017年10月1日起(为期五年)直接或间接处理任何证券、期货合约或杠杆式外汇交易合约,或该等产品的任何权益;

· 针对顾、张、胡及徐的终止及停止令,禁止他们作出任何市场失当行为。若他们日后再度干犯市场失当行为,即属刑事罪行。

审裁处进一步命令:

· 顾、张、胡及徐各自支付513万元,作为证监会的法律和调查费用以及审裁处研讯程序的讼费,而莫则须支付108万元;

· 审裁处针对莫所作的裁定将会转介予香港会计师公会进行纪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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