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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案非隐秘路线(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5日 23:45  21世纪经济报道

  “邓湛”链条?

  回忆当年情形,前述与黄光裕、周亚飞关系密切的鹏润地产高管表示:“2004年,国美能否以红筹股的身份,在香港上市完全决定于是否获批。”

  红筹上市的关键一步是,变身外资,常常是由一家离岸公司以股权方式,收购境内实体公司。

  而2006年国美整体上市时,这一障碍同样存在。“黄得以将持有的35%国美电器股权注入上市公司,也不符合当时有关规定。”

  在这位鹏润地产高层看来,“(国美)后来顺利得到批准,也可能涉及到行贿”,“即使不是直接的现金行贿,变相行贿郭京毅、邓湛等人是极有可能的”。

  郭京毅、邓湛,皆为此前“受贿被查”的官员。据多家媒体报道,商务部条法司前官员郭京毅的被抓,与多宗外资并购审查有关——当前外资并购审查程序的不透明和规则的模糊,使参与会签的条法司官员能通过解释法律条文,获得寻租空间。

  而邓湛,1998年到2007年期间,恰好担任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之职。

  事实上,黄光裕家电连锁业务的整体上市,至今仍未完成。

  当时,在国美电器之外,黄光裕在上海等18城市,还拥有239家门店(目前已接近400家)。2006年10月,国美电器已向商务部提出,将此等门店转为外资性质,在获得批准后,“将在合适时机注入香港上市公司”。

  但这一运作,同样必须经过商务部外资司的审批,不过国美的这一计划至今仍未获批。

  巧合的是,身为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的邓湛,在2007年4月已经离任。

  消息人士告诉记者,“当时与黄关系密切的有,时任外资司副司长的邓湛等人。”传闻称,黄光裕与商务部官员的深度接触,正是从2004年“Ocean Town收购国美电器65%股权”开始的。

  商务部官方网站显示,外资司的主要职能包括,审核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其变更事项、重大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指导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等等。

  待解“雷区”

  事实上,在黄光裕控制的“外资企业”,与商务部之间,还有更多的“交集”。

  2006年初,在黄光裕的建议下,国美电器引入美国华平基金作为战略投资者,获得了华平12亿港元现金。

  2006年10月,国美电器宣布收购永乐。永乐当时为中国内地的第三大家电连锁企业,其在香港上市募集的近10亿港元尚未使用的资金,亦注入国美。

  2007年6月,在成立“国美置业”并海外上市的计划遇阻后,黄光裕完成了对中关村的控股,并计划将价值180亿元的鹏润地产业务放入中关村;在该计划“因A股大幅下调”夭折后,2008年8月,黄又计划将国美1300多家门店借壳中关村回归A股。

  国美电器最近的大手笔,发生于2007年12月。通过第三方战圣投资,国美电器以36亿元的代价,收购了内地家电连锁企业大中电器100%股权。

  此前的2006年8月8日,商务部发布2006年第10号令称,修订后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06年9月8日起施行。

  前述接近专案组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多家在华外资企业因此被卷入郭京毅窝案。后者作为“审批主要参与者之一”,对外资企业在华发展拥有较大决定权。

  黄光裕旗下另一旗舰“鹏润投资”,同样为注册于维京群岛的“外资”。其在中国内地的运作,同样需要商务部外资司的审批。

  2007年4月,黄光裕对外表示,鹏润投资与美国银行贝尔斯登,将建立指向零售业的5亿美元的私募基金,以及一只面向房产业的8亿美元的投资基金。

  11月25日下午,上海,面对本报记者“黄光裕事件是否由郭京毅案件牵出”的提问,商务部部长助理王超表情平静、毫不迟疑地说,“这个就不要乱猜了,一切还是要看我们网站上公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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