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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国企期指:半年获利300亿成A股救命稻草(3)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3日 01:25 21世纪经济报道

  “在合规上,事实上也只有一部分的投资者才可以于两地股市操作,这包括各种QFII及其控制人、QDII及其控制人和部分保险资金。”上述人士说。

  他进一步分析道,“但QDII是封闭运作的,任何机构所发行的QDII不会与其内地A股的头寸的盈亏结合,纯粹是一个境外仓位。”

  而QFII则是一个境内仓位,为此,QDII与QFII操作唯一可能就是信息利用:比如,QDII利用控制公司在A股即将发起的操盘举动,实现在境外的盈利;而QFII的控制公司利用QFII在A股即将发起的操盘举动,实现在境外的盈利。但是,这种操作信息的利用可能涉及违规问题,原因在于不管是QDII、QFII,均带有委托理财的性质,都是相对独立于控制人的利益主体。

  “而唯一能够将境内仓位盈亏与香港仓位盈亏结合起来的是保险资金,而且是不包括保险系QDII、分红险计划的保险公司自有资金。”上述人士表示。

  以中国人寿和中国平安两家保险股大鳄来看,截至去年底,人寿和平安分别持有20家和23家上市公司股权,股票市值分别达到826.7亿元和491亿元,但其初始投资金额分别只有286.1亿元和188.1亿元,按去年年末的市值计算,浮动盈利已超过2.5倍。而经过2008年大盘的大幅下跌,截至3月31日收盘,中国人寿的持股账面市值已跌至520亿元多,累计跌幅接近37%;而中国平安持股市值跌了32%,缩水为330多亿元,两家公司持有的股票市值合计“蒸发”超过460亿元。

  前述人士表示,“一些保险公司在香港上市的时候,部分融得的资金曾经经监管部门批准获留在香港进行投资,假设这些公司能够通过做空恒生国企指数期货进行套保,那么,对于减少其国内A股头寸在近半年来的损失有相当大的意义。”

  但接近中国人寿的内部人士则告诉本报记者,“保险资金在香港只能做债券和股票。不能做股指期货。”

  他表示,保监会、人民银行和外管局去年共同制定的《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五章投资管理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了保险资金境外投资限于商业票据等货币市场产品、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股票、股票型基金、股权、股权型产品等权益类产品”,以及《保险法》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投资形式或产品。

  由此不难发现,任何进行两地套保的机构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均属于违规之列。

  (本报记者郑小伶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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