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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正进行物业税出台前的准备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5日 12:00  财华社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在积极稳妥地进行物业税出台前的准备工作。

  该负责人称,开徵物业税政策性比较强,而中国地区间经济发展差异大、房地产产权管理情况复杂,因此要在立法前进行更多的研究,从技术上为物业税的开徵做好准备。

  他并称,物业税的改革工作关键在计税依据的调整,以评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是国际上的普遍做法。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已选择部分地区进行模拟评税试点。

  从2003年起,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先后批准了北京、江苏、深圳等6个省市作为试点先行单位,进行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2007年又批准河南、安徽、福建、大连4个地区部分区域作为房地产模拟评税扩大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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