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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士机构组越南物业发展合营涉资11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5日 17:00 财华社

庄士机构组越南物业发展合营涉资11亿元

  庄士机构公布,旗下全资附属与鸿发地产成立新公司,参与鸿发於越南的一项物业发展项目;新公司总投资额为资额及注册1.4亿美元(约10.92亿港元),注册资本2,140万美元;庄士将投入现金1,500万美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约70%;鸿发将投入土地使用权价值,作新公司30%注册资本,相当於640万美元。

  该越南物业发展项目位於越南龙安省德和县,距离越南胡志明市市中心约30公里,地盘面积273公顷(约273万平方米),可作商住用途;土地毗连一幅面积约220公顷(约220万平方米)之土地,新公司董事会将研究购入此毗连土地之土地使用权的可行性。

  此外,鸿发承诺於6月12日起计6个月内,取得有关之土地使用权证,可进一步延后3个月,惟若未能在限期内达致,庄士机构可终止协议,并收回1,500万美元。

  庄士机构股价今日抽高7.91%至1.5元,成交达8,129万元,3天累涨42.9%;同於越南发展地产的陆氏实业(0366-HK)逆市跌3.82%至12.58元,另於越南拥有酒店业务的激成投资(资讯 行情 论坛)(0184-HK)升1.73%至7.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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