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燃气与国开行签署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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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 17:52 新浪财经 | |||||||||
【深圳2006年1月23日】 国内管道燃气营运商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燃气”) (股票编号:384)与国家开发银行于2006年1月23日在深圳签署了《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国家开发银行承诺在未来五年内对中国燃气的城市天然气项目提供200亿元人民币的信贷额度支持。此外,国家开发银行也积极支持中国燃气响应国家“走出去”的要求,在海外从事石油、天然气气田的开发及利用,对中国燃气投资的国内天然气长输管线项目、天然气加气站项目也将给予支持。
国家开发银行是国家的开发性金融机构,主要任务是根据中国政府的发展战略和重点,筹集和引导境内外资金,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以及高新技术等项目及其配套工程建设,缓解和消除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瓶颈制约,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全面可持续发展。近年来,国家开发银行一直在基础设施等长期融资领域发挥主力银行作用,2005年末总资产达到3万亿元,不良资产率控制在1%以下,有力地支持了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实现了国家信用与市场业绩的统一。 国家开发银行表示:“此次与中国燃气进行开发性金融合作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是为了加快国内城市的天然气项目建设,促进我国天然气产业尤其是城市燃气行业的快速发展,努力缓解社会经济和能源发展的“瓶颈”制约。” 中国燃气近年来积极投身于中国城市燃气管网的建设和发展事业,目前在中国投资已超过50个天然气管网项目,在西气东输、川气东送沿线拥有包括湖北、湖南、广西、广东、安徽、江苏、浙江、河北、陕西等省48个城市和地区的天然气专营权,目前还在和多个大中型城市商谈投资城市燃气项目,市场份额有望进一步增长。中国燃气也一直致力于搭建亚洲能源合作平台,成为中国燃气行业一个具有前瞻性和战略高度的先行者。目前中国燃气已和中国石化、阿曼国家石油公司、印度燃气公司、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韩国燃气公司等中外石油天然气企业签署了合作协议, 这些合作开创了亚洲能源合作的新纪元,是中国燃气走向国际化的一个质的飞跃。 中国燃气董事总经理刘明辉先生欣然表示:“此次国家开发银行与中国燃气之间的开发性金融合作,是中国燃气发展历史上最为重要的里程碑。作为国家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国家开发银行能够和中国燃气进行开发性金融合作,给予中国燃气大额信贷支持,充分说明了天然气产业是中国政府重点发展的支柱性产业,也充分说明了天然气产业在中国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地位,同时也反映了国家开发银行认可公司的发展潜力。中国燃气此次获得国家开发银行200亿元的信贷额度支持,将使公司能够制订更加积极进取的发展战略,去积极争取更多优质的城市燃气项目,从而将中国燃气打造成为国内领先、世界知名,集燃气储备、运输和分销为一体的跨区域的能源集团。同时,中国燃气自身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健康稳健运行,通过与国家开发银行的密切合作,构筑良好的信用平台和经营机制,确保开发银行金融资产的安全,将双方的开发性金融合作发展成为银企合作的典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