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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宇亨得利稳定期价格期已于10月20日结束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 11:18 财华社

  新宇亨得利发表公告,与股份发售有关的稳定期价格期已於10月20日结束,於稳定价格期内所采取的稳定价格措施,乃全球协调人於10月18日行使全部获授予的超额配股权,涉及3750万股新股份,相当於根据股份发售初步可供认购发售股份15%。

  该公司已按每股1.32元配发及发行3750万股股份,以将为补足国际配售的超额配发而根据借股协议借入的3750万股股份归还予佳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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