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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落实CEPA第三阶段协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 18:03 财华社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中央人民政府今日(10月18日)就《内地与香港关於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第三阶段的开放措施达成协议。

  财政司司长唐英年与国家商务部副部长廖晓淇今午举行《安排》联合指导委员会高层磋商会议后,签署《安排》第三阶段的法律文本。

  唐英年欢迎《安排》第三阶段引入更多开放措施,在《安排》第三阶段下,内地同意由2006年1月1日起,经本地制造商申请并符合双方已商定的《安排》原产地规则的所有香港产品,均可享有零关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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